只是平靜地,從自己的公文包裡,又拿出了一份檔案,和一張光碟。
他將這兩樣東西,透過法警,遞交給了審判席。
“審判長,這是我們對金文貴先生住所,進行搜查時,由市檢察院簽發的《搜查令》原件。”
“這張光碟裡,是搜查當天的,全程執法記錄儀影片。”
他頓了頓,補充了一句。
“為了確保程式的絕對公正,我們還特意,從陽光新城專案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隨機邀請了兩位,與本案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社群居民代表,作為現場見證人。”
“另外,我們還聘請了東州市公證處的兩名公證員,對整個搜查過程,進行了現場公證。”
“所有的檔案簽署,物品清點,證物封存,都在四路攝像頭的同步錄製下完成。”
“影片的總時長,是七小時二十三分十五秒。”
“從我們進入別墅大門的第一秒,到我們離開的最後一秒,一幀都沒有刪減。”
林度抬起頭,目光,穿過法庭,平靜地,落在了對面,那位已經徹底呆住的,張遠山律師的臉上。
他推了推眼鏡,嘴角,勾起了一抹幾不可見的,冰冷的弧度。
“張律師,我知道,你們會打程式牌。”
“所以,我把程式,做得比任何一本法律教科書,都更加標準。”
“我預判了,你的預判。”
張遠山的臉,瞬間變得鐵青。
他感覺,自己引以為傲的所有專業知識,所有庭審技巧,在這個年輕得可怕的公務員面前,就像是小孩子的把戲。
對方根本不是在跟他打官司。
對方是在用一種近乎變態的,對規則的極致掌控,在碾壓他。
這是一種,他從未體驗過的,徹頭徹尾的,無力感。
審判長看完了《搜查令》,又示意工作人員,當庭播放了執法記錄儀影片的幾個關鍵片段。
影片畫面清晰,程式嚴謹,無可挑剔。
最終,審判長拿起法槌,重重地敲下。
“被告方關於排除非法證據的申請,理由不成立,本庭不予支援!”
“所有證據,均予以採納!”
林度看著對面,那個失魂落魄的張遠-山,緩緩地,坐了回去。
他對著話筒,用一種近乎耳語的聲音,淡淡地說道。
“法律,不是給你們這種人,用來鑽空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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