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後,兩個穿著制服的派出所民警快步上了樓,其中一個腰間別著手電筒,另一個手裡拿著記錄本,目光在走廊裡橫七豎八的三人身上掃了一圈,眉頭皺了起來。
“誰報的警?”領頭的民警開口問。
“是我。”那對自告奮勇去報信的兄弟從人群中擠出來,喘著氣指了指地上的三個人,“就是這三個,半夜撬鎖闖進人家女同志的房間,幸好隔壁的同志反應快,把人給撂倒了。”
民警蹲下身翻了翻其中一人的眼皮,又看了隆麗蓉一眼:“人是你打的?”
隆麗蓉坦然點頭:“是我。他們深更半夜入室,闖進一個小姑娘的房間意圖不軌,我肯定不能讓他們得逞啊。”
民警看了一眼地上那三人,對同伴說了一句:“先把人銬回去審一下。”
然後轉向隆麗蓉和嚴秋:“兩位同志,麻煩跟我們回所裡做個筆錄。”
嚴秋和隆麗蓉對視一眼,都沒多說什麼,各自回屋披了件外套,便跟著民警下了樓。
走到招待所大堂門口時,嚴秋的腳步微微頓了一下。
她的目光不動聲色掃向櫃檯,裡面空蕩蕩的,原本該坐著人的位置,如今只剩一把歪斜的椅子和半杯沒喝完的茶水。
現在是深夜,值班人員按理說確實不該還坐在大堂裡。
寶姐可能在員工室睡覺,也可能在別處,總之這個時間點不見人,並不能首接說明什麼。
嚴秋收回目光,沒有多作停留,跟著民警繼續往外走。
她心裡清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算懷疑寶姐,也不能僅憑一把鑰匙就定罪。
抓賊要拿贓,講究的是實錘。
鑰匙誰都能配,經手的人也不止寶姐一個,輪班負責招待所的工人有好幾個,很多人都有機會接觸到。
這點證據遠遠不夠。
不過,嚴秋並不覺得那三個男人是什麼硬骨頭。
從方才被制服的動靜來看,那三人不過是仗著人多和夜色壯膽的混混,真正撞上硬茬子,一個比一個倒得快。
嚴秋與隆麗蓉並肩走出招待所大門,夜風迎面撲來,帶著一股乾爽的涼意。
她垂下眼簾,把方才的事在腦子裡又過了一遍。
那三個男人手法不算高明,但勝在熟練,顯然是慣犯。
這種人進了派出所,為了減刑,為了少蹲幾年,多半會搶著把知道的全抖出來,狗咬狗賣隊友,再正常不過。
到時候,不管是誰在背後指使,誰給的鑰匙,誰牽的線,都會像線團一樣被扯出來。
除非他們有底氣,覺得背後的保護傘能把他們弄出去,才會嘴硬到底。
嚴秋腳步微微放慢了一拍,心裡不確定的轉著念頭。
可轉念一想,如果真有那麼硬的關係,至於幹這種刀尖舔血,油水有限又擔驚受怕的買賣嗎?
但她也不敢把話說死。
。派做的會社黑是活,法王無目,道霸行橫方地小在就,人些麼那有總上世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