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崽和離住老宅,我家地窖通現代》第69章 賣精米(2)

作者:謝迢·5個月前

當著掌櫃的面,宋青禾一枚一枚將銅板點清,確定一文不少,才牽著長樂走出糧行。

走了兩步,小丫頭忽然仰頭問:“娘,剛才那個掛白布的鋪子,是不喜歡咱們的米嗎?”

宋青禾腳步微頓,看著女兒清澈的眼睛,輕聲道:“他們不喜歡是他們的事,但樂兒要記住,不管別人喜不喜歡,咱們的東西要是好的,就不怕沒人識貨。就像這米,戚記的掌櫃不就給了好價錢嗎?”

長樂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宋青禾摸了摸女兒的小腦袋:“好了,咱們去買肉吧。”

鎮上肉鋪也有兩家,上次去的那家王家豬肉鋪就不錯。

攤主王娘子看到宋青禾過來笑道:“大妹子又來了,上次那骨頭燉湯味道可還好?”

她竟還記得自己,宋青禾心裡微微一動。

這鎮上人來人往,她上次來也不過是賣了牛糞後匆匆來買了點肉,沒想到這位攤主還能記得。

“嫂子好記性。”宋青禾笑著應道:“上次買的精肉煮了粥,骨頭熬得湯濃濃的下的麵條,家裡孩子很愛吃。”

王娘子笑道:“愛吃就好。”

說著又熱情地指著案板上的肉:“你看看,今兒這前腿肉好,三分肥七分瘦,燉著吃可香了。排骨也新鮮,早上才宰的豬!”

一斤野菜能換四十文左右的米,這麼一算在河灣鎮買肉其實也挺划算,宋青禾原本只打算買骨頭的,現在又換了想法。

“那給我稱四斤排骨,兩斤兩斤裝一起,再稱一斤前腿肉吧。”

“好嘞!”

王娘子應了一聲,麻利地取過豬肋排稱好剁好分別裝起來,又割了一條前腿肉,上秤一稱,高高翹起。

王娘子爽快的說道:“一斤多點,算你一斤的錢!這四斤排骨二十文,一斤前腿肉三十文,一共五十文。”

宋青禾也沒討價還價,直接付了錢,接過骨頭和肉放進了車斗裡。

兩斤排骨是買來燉湯的,一斤肉用來燉白菜。

孩子們面黃肌瘦的,她這個當孃的心裡也不好過,現在家裡能掙到錢,也該吃點好的了。

不過這肉也不能一下全吃了,每頓少吃一點,省的孩子們肚子裡沒油水,虛不受補,到時候反倒自己難受。

至於剩下的兩斤排骨,宋青禾打算明天去送菜的時候帶給陳春蘭。

太貴的東西她給不起,但這五文錢一斤的排骨,還是能買得起的。

買好肉母女兩個的心情都很好,來鎮上碰到噁心前夫的壞心情徹底拋到了腦後。

宋青禾斷斷續續的哼著在古鎮聽到的不知名旋律,推著女兒走在街道上。

路過鐵匠鋪子,她只猶豫了一瞬就走了進去。

家裡的鍋還是借用的宋氏族人的,現在手裡雖然只剩下了一兩三錢,但後續有源源不斷的進賬,也是時候把鍋還給人家了。

外面很冷,但鋪子裡很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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