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早點睡。”王德福轉身走了,走了兩步又停下來,回過頭,“對了,團長讓你明天早上把那幾封信送到他房間裡去。他說要回信。”
小王的手抖了一下,碗差點從手裡滑落。
“哪......哪幾封?”
“就是陳長官寫來的那些。用橡皮筋扎著的。你分好的那些。”王德福說完就走了。
小王端著碗,站在門口,看著王德福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夜風吹過來,涼颼颼的,碗裡的飯菜還冒著熱氣,但他已經感覺不到了。
他低頭看著那碗飯。白米飯,上面蓋著臘肉炒酸菜,臘肉的油浸進了米飯裡,一粒一粒的,在燈光下泛著油亮的光。他嚥了一下口水,但吃不下去。
明天,他要親手把那封信送到陳東征手裡。那封寫著他秘密的信,那封可能證明他是“好人”的信。
他把碗放在桌上,坐在床上,抱著膝蓋,看著那盞油燈。飛蛾還在轉,還在撲火,還在被燙,還在回來。
“如果團長真的是在幫紅軍,”他低聲對自己說,“那他就是好人。那自己算什麼?叛徒?”
他想起老李。老李跑回去之後,會跟政委說什麼?會說“小王沒有跑,他留下來了,他穿上了國民黨的軍裝,他拿了國民黨的軍餉”?政委會怎麼想?會覺得他是叛徒,會覺得他變節了,會覺得他已經是國民黨的走狗了。
可是他沒有。他沒有背叛紅軍。他只是——想跟著一個好人。
小王把臉埋進膝蓋裡,眼淚不知怎麼就流了下來。不是哭,是無聲地流。淚水從眼角滑出來,順著臉頰淌下去,滴在膝蓋上,把褲子洇溼了一小片。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是因為委屈?是因為害怕?還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誰了?
他擦了擦眼淚,抬起頭,看著那盞燈。
“不說了,”他對自己說,“誰也不告訴。”
他把這個秘密鎖在心裡,像把一顆種子埋在土裡。他不知道這顆種子會長出什麼,但他知道,從今天起,他看陳東征的眼光不一樣了。不再是俘虜看團長的警惕,不再是下屬看長官的服從,而是一種更親密的。更隱秘的。像是共享了一個秘密的人才會有的東西。
他說不清楚那是什麼。但他知道,那個東西的名字,不是“怕”。
第二天早上,小王把那沓信件送到了陳東征的房間裡。
陳東征還沒有回來。他的房間在正廳後面的一個小套間裡,原來地主家少爺住的地方,比耳房大一些,有一張雕花木床和一張書桌。書桌上攤著地圖,地圖上壓著一把駁殼槍。窗戶開著,晨光從外面照進來,把房間裡的一切都鍍上了一層金色。
小王把那沓信放在書桌上,用那把駁殼槍壓住,免得被風吹跑。他站在桌前,看著那沓信,最上面那封就是他昨天看過的那封。信紙還露出一截在外面,和昨天一模一樣。
他伸出手,想把信紙塞回去,但手指碰到信紙的時候,又縮了回來。
不要看。不要想。不要說。
他轉身走出房間,輕輕帶上門。
院子裡,陽光很好。陳東征正從大門走進來,身後跟著王德福和兩個警衛員。他的軍裝上沾著露水,靴子上全是泥,但精神很好。他看到小王站在廊下,點了點頭。
“早。”
“團長早。”小王說。
陳東征從他身邊走過去,走進正廳,然後去了後面的房間。小王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門後面,心裡忽然湧起一種奇怪的感覺——不是怕,不是敬,而是一種更深的。更重的。像是想保護什麼人的感覺。
他想保護陳東征。不是因為陳東征是團長,不是因為他給自己飯吃。給自己衣穿,而是因為——陳東征在做一件對的事,一件可能讓他掉腦袋的事。而小王,是唯一知道這個秘密的人。
他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他都不會說出去。這個秘密,他會帶進棺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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