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後,整個臨沂市的刑偵力量開始往這個小縣城集結。
因為這不是普通的搶劫。
持槍。金店。兩百多萬的黃金。這案子放在整個山東省,都是近十年來最惡劣的。
專案組連夜成立,會議室裡煙霧繚繞,指揮長把監控截圖投在螢幕上。畫面裡那個穿大衣的男人,在晚上八點零三分走進金店,八點零五分離開,步伐不緊不慢,像是逛了一趟菜市場。
“這個人對現場非常熟悉。”技術中隊長老劉指著螢幕說,“進門第一個動作是控制門口的小妹,然後直奔最裡面的櫃檯,中間沒有任何猶豫。要麼是熟人,要麼踩過點。”
另一個技術員補充:“櫃檯玻璃被錘子砸碎,劫匪直接伸手去抓,動作很粗暴。我們在碎玻璃上發現了血跡。”
“血跡?”
“對,在第三排櫃檯邊緣。應該是他砸玻璃的時候,手被劃傷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DNA。
這是最硬的證據。
專案組立刻兵分兩路。一路追蹤監控,一路調查金店近期的所有訪客。
監控組先有了發現。
案發前兩天,金店對面的人行道上出現過一個男人。他站在路燈下,朝金店的方向看了一眼,站了大概十幾秒,然後轉身走了。那人的走路姿勢,微微外八,膝蓋有點內扣,和監控裡劫匪的步態非常相似。
偵查員很快找到了這個人。
張三,二十六歲,本地人,無業。
被帶到派出所的時候,張三一臉茫然。等偵查員把金店監控截圖拍在桌上,問他為什麼在案發前出現在金店對面,張三“嗷”一聲就哭了。
“我就是路過啊!我就是想多看一眼那個櫃檯小妹!我沒搶啊!我連雞都不敢殺啊!”
DNA比對結果出來,排除。
偵查員哭笑不得,把張三放了。
第二個人很快浮出水面。
案發當天早上九點,一個穿綠衣服的男人騎著摩托車在金店門口來回轉了三圈,走走停停,東張西望。半小時後他又出現了,這次換了一身黑衣服,還是在金店附近打轉。
這個行為太可疑了。
李四,二十八歲,個體戶。
被找到的時候,李四正在和第三個“小美”約會。偵查員問他案發當天為什麼在金店附近轉悠,李四撓了撓頭,說那天他約了三個姑娘見面,第一個在金店隔壁的奶茶店,第二個在金店對面的商場,第三個在金店後面那條街。
“我換衣服是因為每個姑娘喜歡的風格不一樣嘛。”李四理直氣壯。
偵查員核實了通話記錄和微信聊天,發現李四說的是真的。
這人一天見三個,檔期排得比明星還滿。
”。查續繼“:氣口了嘆,裡缸灰菸在滅掐煙把長組組案專
。了住卡也,頭那蹤追控監
。海大了進融水滴一像,裡面畫的黑漆片一在失消車托。地米玉是邊兩,控監有沒,燈路有沒路條那。路土間鄉條一了進拐後最,拐八拐七裡區城在車托著騎匪劫
。了斷索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