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屍啟事貼遍了麻江縣和周邊三個縣。
第三天,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衝進了派出所。
“我媽不見了!好幾天了!發簡訊不回,打電話不接!”
他的臉色煞白,嘴唇在抖,不是那種焦急的抖,是那種己經預感到最壞結果、但還在拼命否認的抖。
他認出了照片上那件紅色毛衣。
“是我媽的……”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聲音很小,像是在對自己說。
年輕人叫小陳,死者姓陳,西十二歲,麻江縣人。
老吳問他:“你母親做什麼工作?”
小陳的眼神飄了一下:“就……就自己過。”
“什麼工作?”
“……不太清楚,我沒跟她一起住。”
老吳盯著他看了幾秒鐘。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不知道自己母親做什麼工作,這不奇怪。奇怪的是他說話時那種吞吞吐吐的、帶著羞恥感的語氣。
“你父母關係怎麼樣?”
“我爸跟我媽早就不一起住了。”小陳說這話的時候突然抬起頭,像是想起了什麼重要的東西,“對了,我媽前幾年談了個男朋友,姓梁。”
“關係怎麼樣?”
小陳咬了咬牙:“我媽特別喜歡他。為了讓他跟他前妻離婚,我媽還出了一萬塊錢。”
老吳的眉毛動了一下。
一萬塊錢,讓一個男人離婚。然後呢?
“後來呢?”
“後來那個男的是離婚了,但是沒跟我媽在一起。”小陳的聲音突然硬了起來,“我媽去找過他,鬧過,還報過警,說他打她。”
老吳在本子上寫下一個名字:梁某。
他問小陳:“你最近一次聯絡上你母親是什麼時候?”
小陳掏出手機翻了翻:“1月28號下午,她給我發過一條簡訊。”
老吳接過手機看了一眼,簡訊內容很簡單:“媽最近忙,別老打電話。”
他皺起了眉頭。
這條簡訊的措辭不太對。一個母親跟兒子說話,不會用“媽最近忙”這種自稱式的表達,更常見的是“我最近忙”。
而且,如果真忙,為什麼不是打電話說,而是發簡訊?
老吳把手機遞給技術科的人:“查一下這條簡訊的傳送基站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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