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決定自己動手。
案發前幾天,韓志剛就己經開始準備。他沿著鐵路線走了一趟又一趟,最後在灌木叢深處選定了埋屍地點。連夜挖好了坑,用塑膠布蓋上,只等時機成熟。
6月11日晚上,他揣著刀,蹲在劉曉林家附近。
十點多,張永成推門出來。穿著一件外套,腳步輕快,可能是剛跟情人溫存完,心情不錯。
韓志剛衝上去的瞬間,腦子裡什麼都沒想。
第一刀捅進去的時候,張永成還沒反應過來。第二刀、第三刀……一首到第十三刀,韓志剛才停手。不是因為他不想捅了,而是張永成己經不動了。
整個過程不到二十秒。
他把屍體裹上塑膠布,推到獨輪車上,沿著鐵路線一路推到事先挖好的坑邊,填土,踩實,清理現場,回家。
那一晚,他弟弟看見他了。
所以那個不在場證明,從一開始就是假的。
……
案子破了。
韓志剛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顧大海無罪釋放,那兩把刀最後被證實只是一場烏龍。劉曉林在村裡待不下去了,據說後來搬了家。
所有的事情都畫上了句號。
除了那個問題。
張豔為什麼會夢到弟弟的埋屍地點?
警方的案卷裡沒有記載這個問題的答案。
科學上至今無法解釋。
你說是血緣感應也好,說是玄學也罷,甚至可以說這一切只是巧合——世界上每天都在發生巧合,偏偏這一次,巧合救了一條冤魂沉冤得雪的機會。
張永成失蹤了二十多天,埋在鐵路邊密林深處,身上蓋著沙土和灌木。
沒有人看見,沒有人知道。
首到他的姐姐在遼寧的某個深夜裡,夢見了他。
夢裡他渾身是血,站在床邊,不說話,只是看。
他看了她很久。
然後轉身走了。
張豔跟在後面跑,跑過山,跑過水,跑過鐵軌,跑進那片灌木叢。他想讓她看見的地方,她都看見了。
醒來之後,每一個細節都清清楚楚。
就像真的去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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