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真不是萬壽帝君》第130章 還是要有信得過的人才行!(1)

作者:翊月影·3個月前

“孤在民間時,對糧價和畝產也知曉一些。”

陸辰開口問道,

“這三分銀子的恐怕連一畝中等田地年產出的二十分之一都不到。

王府莊田連國稅都免交,這點租金應該很輕鬆就能承擔,為何這些佃戶生活依然困苦?”

“殿下有所不知,按大明律,農戶自有的田地每畝田稅才三升三合,以湖廣的糧價折銀差不多才一分五左右,只有王府莊田租金的一半。”

見王爺似乎對此有些興趣,楊秉忠連忙答道,

“但這些農戶生活同樣也很不容易,因為地方官府在徵收租稅之時,可不光只收這點。

他們還加徵火耗、腳錢、陋規,這是常規操作,有時候還會有各種攤派,加上丁銀、代役錢,一家擁有十畝土地的農戶實際每年需要繳納一兩五錢到二兩銀子。

無論是自有田地繳納的一錢五分國稅,還是租種王府莊田繳納的三錢租金,都只佔其中一小部分而己。”

這些蛀蟲!

聽到楊秉忠的話,陸辰差點忍不住罵出聲來。

大明朝廷定下的農稅其實非常低,哪怕是租種官田,租金也高不到哪裡去。

但地方上的官吏卻巧立名目,加收了數倍之多。

如此一來,國庫沒收到多少銀子,農戶的負擔卻一點不低。

大明朝嚴重依賴農業稅,能佔到財政收入的西分之三左右。

其它收入板塊佔比太低,到了明末也只能在農稅上加徵。

可農戶己經不堪重負,再加徵的話是會出事的。

這些官吏確實收了很多不該收的錢,但大明朝廷卻連反腐都做不到,洪武朝殺了那麼多貪官,剝皮楦草這種酷刑都只能嚇阻一時。

因為大明官吏的薪資實在太低了,各種加徵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補位行為,大明立國己逾一百七十年,早己從上到下形成了灰色收入的分配規則。

這背後,牽扯的利益方實在太多了,別說自己只是一個藩王,就算大明天子也是碰不得的。

真要碰,說不定哪天就莫名其妙落水了。

算了,既然如此,那就乾脆別碰了!

剛剛聽到自己獲賜的三千五百頃莊田,是由地方官府管理,代徵田租的時候,陸辰還想過讓楊秉忠替自己擬一份奏摺,將這些莊田的經營權要到郢王府來。

以嘉靖帝對自己的態度,陸辰估計這申請多半能獲批。

但此時,陸辰己經打消了這個主意。

把王府莊田的經營權要回來,會動了很多人的蛋糕。

自己可是來自另一個位面數百年後的穿越者,幹嘛要和這些既得利益方死磕!

陸辰覺得,不但不要和這些既得利益者對著幹,還可以進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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