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在另一個位面大名鼎鼎的奸臣嚴嵩、嚴世蕃父子,陸辰都照用不誤,用得還很順手。
陸辰一向認為,只要是有能力的人,總會有合適的用處。
可對徐階,陸辰暫時還沒想到該怎麼用。
在大明朝指望官吏清廉,陸辰根本就沒這樣想過。
但至少,不要把銀子變成大片免稅的土地,搶佔大明原本就不多的稅源。
一旦以朝廷的名義招安了雙嶼港的那幾家“澳主”,將雙嶼港收歸國有,派遣官員管理,會發生什麼?
“林家”在雙嶼港設有商棧,雙嶼港的貿易量有多大,陸辰再清楚不過了。
若是由朝廷派遣官員,開設市舶司收稅,會發生什麼?
曾任錦衣衛臨清鈔關百戶所總旗的陸辰,再清楚不過了。
當年在臨清的時候,陸辰就算過,從江南地區透過運河送貨到京師的商家,一路上實際被收取的各種費用,比國庫收到的高出幾十倍。
從雙嶼港收取的稅銀,要是能有一成進入國庫,都可以算是派去的官吏清廉。
當然,陸辰知道雙嶼港的真實情況,可以強行規定一個上繳朝廷的稅銀額度。
但陸辰很清楚,要是自己真這樣做,只會讓情況變得更糟糕!
管理雙嶼港的官員,一定會巧立名目,額外再收取多得多的苛捐雜稅。
如此一來,這個貿易繁盛的“十六世紀上海”,只怕很難再維持如今的繁榮。
就算不派文官,派鎮守太監去管理雙嶼港,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
無論如何,都是對雙嶼港進行持續抽血的行為,這抽來的血,還只有很一小部分能進大明國庫。
廣州市舶司一年上交國庫的銀子才多少?
區區十萬兩!
恢復寧波市舶司,按照同樣的方式對雙嶼港收稅,估計也多不到哪裡去。
如果對海貿收取重稅,還有一個問題要面對!
收不收得到暫且不管,“林家”要不要交?
若是不交,謝家這些同樣有背景的大商家是不是也不交?
要是交,以林家如今每年至少上百萬兩銀子的海貿利潤,只怕光是交的稅,都會超過十萬兩。
說不定比國庫最終收到的稅款還多。
這可不是左手倒右手的事,完全就是費力折騰半天,結果便宜了一堆貪官汙吏。
與其如此,還不如維持現狀呢!
等等,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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