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C和張C兩人面面相覷,因為秘書室再三確定了回信內容。
【貴公司前日的通知,我司經過稽核討論,認為貴公司應該支付我司一筆錢財。
如果貴公司和旗下藝人沒有矛盾,就不會需要我司為了中韓友誼無奈進行安頓。
而禾之競舞臺,在魔都八萬人體育館舉行,並且邀請了多國的搖滾歌手。這種國際化的舞臺,我司也費了非常大的功夫,才將金浩雲推上去。
礙於金浩雲依舊是貴公司的藝人,故應當支付七百萬人民幣的舞臺費用。
另,金浩雲喜歡華夏文化和秦疆工作室的氛圍,希望貴公司能夠和平解約,並向我司支付一千八百萬人民幣的未來培養費用。因為金浩雲曾經是貴公司的王牌藝人,以後形象上再進一步,作為前公司也能獲得擅長培育的名聲。
既然共享榮譽,那麼就應該支付培養費。
舞臺費用計算方式: 2019年爆出格萊美頒獎典禮休息時間上臺表演,需要花費200萬美金(約為一千西百萬軟妹幣)。而格萊美和禾之競同樣是國際舞臺,價格理應差不多,但考慮到中韓友誼,所以做了五折處理。
未來培養費……】
後面還有警告,若SM不及時給錢和道歉,後果自負。
你看看這內容,是人能寫出來的內容嗎?張C揉了揉額頭,都被氣笑了。
“想錢想瘋了?中韓友誼,中韓有什麼友誼?阿西八!什麼舞臺能夠和格萊美相提並論?還五折處理,一折都不可能……不對,我們為什麼要給錢。他沒經過我們經紀公司的允許,和金浩雲達成了商演合同。這是違約的!”
其實以奇蹟行者和金浩雲的人氣以及賺錢能力,他的自主選擇權會非常強。但金浩雲把自主權交給了公司,用來換取隊員的安全。
故此,從合約來看,確實構成違約——如果秦疆真有給通告費的情況下。
“未來培養費……這個華夏明星的工作室,邏輯好像有些熟悉。”韓C和美利堅人打交道得多,所以感覺很熟悉。
當然,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面對挑釁,公司該如何回應。
沒錯的,兩個CEO都認為秦疆工作室不是為了錢,畢竟腦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這樣,都不應該這樣做。
“他難道想要進軍我們南韓市場?”韓C思考,“他的英文歌在阿美莉卡非常受歡迎。”
和最強的經紀公司發生爭執,能夠在南韓瞬間出名,比普通的宣發手段更快捷。
“無論他想怎麼樣,必須要讓他知道什麼話不能說!”張C說。
關於這點,兩個CEO達成了統一,“我們SM是大韓民國最偉大的娛樂公司!怎麼能夠被這樣挑釁?”
幹,必須幹。
之前歷史上被華夏欺負,現在有美國爸爸保護了,豈能還被欺負?那他們棒子國給阿美莉卡的軍費不就白給了嗎?SM當天晚上召開了臨時緊急會議,預備第二天嚴厲警告。
但他們絲毫不知道,當天下午,秦狗己經和金浩雲抵達首爾機場。
飛機還未落地時,金浩雲很緊張。
“秦先生來首爾是?”
“我的朋友,我不能容忍整個國家對你做的事!我要幫你討回公道(豈能讓SM公司白用你的版權)。”秦疆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