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我準備復出迴歸NBA了。我們之前合作得很愉快,我可以和你繼續簽約,但是抽成比例要往下降。”
吉姆心裡明白,陳陽這是念自己的好,不然是可以甩開他的。
在進入NBA的時候,吉姆給他提供了不少幫助,透過人脈給他諸多試訓的機會。
吉姆為人低調,但是頭腦很清晰。
開口道:“沒問題的陳,比例低點不算什麼。有你這個招牌在,我可以簽到更多的球員。或者乾脆,我們合作開個經紀公司?”
陳陽轉念一想,覺得也對。
他可以透過經紀公司簽到未來那些球星賺錢,還可以透過經紀公司操控交易、自由簽約等,這絕對是一筆劃算的買賣。
陳陽點頭同意了:“那我們就一起搞個經紀公司吧。我出300萬美元,佔51%的股份。”
吉姆高興地答應了:“好的陳,這下不愁籤不到球員了!”
最後兩人商討好陳陽的抽成比例:球員合同抽成2%,商業合同抽成6%。
這些錢透過經紀公司的收益又能迴流一半到自己手中。
同時,商業合同只抽現金部分,比如他和阿迪達斯的球鞋合同中的銷售分紅,是不參與抽成的。
等這些事情都安排好之後,陳陽交代吉姆約阿迪達斯的高管會談。
復出打球的話,球鞋合同絕對是重中之重。
阿迪達斯接到吉姆的電話之後非常重視。
他們在陳陽身上嚐到了巨大的甜頭,本來他們在籃球方面開始節節敗退,頂不住鉤子猛烈進攻的時候,是陳陽異軍突起,讓阿迪達斯穩住了局面。
他們也趁機加大投入,擴大在NBA的影響力,簽下了不少有實力,有觀賞性的球員,比如科比,麥迪,加內特。
兩天後,阿迪達斯的副總裁帶著團隊秘密來到紐約,在一傢俬密會所和陳陽進行談判。
經過三天的唇槍舌戰,雙方最終達成一致。
阿迪達斯做出了很多讓步,因為他們太需要陳陽了。
如果失去陳陽,不說NBA這邊要全線潰敗,連亞洲市場和龐大的拳迷市場都要失去。
雙方簽下協議,就等陳陽宣佈復出之後就會對外公佈。
協議的核心內容是:阿迪達斯成立一個屬於陳陽的子品牌“Sun God”。
LOGO是陳陽在拳臺上起跳揮拳慶祝的動作,只是拳頭換成了籃球。
陳陽享有該品牌純利潤的66.6%。在起步的5年內,阿迪達斯要用自己的資源全力推廣這個品牌,每年投入的金額不低於1億刀樂,五年後品牌就盈虧自負。
同時,Sun God也會開始籤其他球員,定位和AJ一樣,只籤全明星球員,做高階市場,全面對標AJ。
搞定這些商業版圖之後,陳陽復出就只差宣佈了。
吉姆又馬不停蹄地去和ESPN溝通,準備在首播中做出重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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