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順攥著手裡的紅糖,指尖微微泛白。
他始終覺得,自己和王二賴根本沒有可比性。
他是正經城裡出身,父母都是工廠裡的雙職工,家境雖不算大富大貴,卻也是根正苗紅;
而王二賴就是個村裡的二流子,遊手好閒,名聲狼藉。
更何況,他和程知夏都是知青,有著相同的出身和處境,本該是志同道合的人。
下鄉這段時間,他給她送過粗糧餅子,幫她挑過水、劈過柴,
甚至在她被分配到重活時主動替她頂班,程知夏從來沒有明確拒絕過他的示好。
在他看來,這份默許就是一種認可,是個人都該知道怎麼選。
可他怎麼也沒想到,程知夏會做出那樣瘋狂的事,
大半夜跪在沈之年的房門前哭求,甚至拿菜刀抵著自己的脖子,逼著沈之年娶她。
那一幕像根刺,狠狠扎進了劉長順心裡。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心心念唸的姑娘,心裡裝著的從來不是他。
更讓他心驚的是,那天本是大隊長派沈之年去大隊部取板車,偏巧沈之年突然肚子疼,才換成了他去。
若不是這突如其來的變故,救程知夏的人,恐怕就是沈之年了。
一個姑娘家,竟能用自己的清白去算計男人,這和他印象中那個單純美好的程知夏判若兩人。
這兩天他反覆煎熬,一邊是放不下的喜歡,一邊是被欺騙的刺痛。
可最終,心底的那點念想還是佔了上風,他甚至給自己找了個藉口:
他救了落水的程知夏,難免碰了她的身子,於情於理,他都該娶她負責。
所以他今天特意跟大隊長請了假,就是想把話說開,給她一個安穩的歸宿。
“知夏,我們找個地方談一談吧。”劉長順的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緊張,目光掃過堂屋門口,生怕被其他知青聽到。
程知夏卻警惕地往後退了一步,眉頭緊鎖:“有什麼事就在這裡說吧,都是知青,沒什麼好避諱的。”
她心裡清楚,上次就是因為和王二賴單獨在破房子說話,才被人看到傳了閒話,這次可不能再犯同樣的錯。
尤其是在拿到姜勳的承諾後,她更不能讓任何閒言碎語影響自己的前程。
劉長順沒想到她連單獨談一談都不願意,心裡泛起一絲苦澀,卻還是咬了咬牙,說出了醞釀己久的話:
“知夏,我們結婚吧。我可以娶你。”
他深吸一口氣,補充道:“我們結婚之後,村裡人就不會再嚼舌根了,王二賴也不敢再糾纏你。
你放心,我會對你好的,將來有機會回城,我一定想辦法帶你一起走。”
程知夏聽到“結婚”兩個字,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貓,眼圈瞬間就紅了,聲音也拔高了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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