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悍匪,我靠搶劫殺日寇》第116章 接管奧洲(2)

作者:城南北往·5個月前

“拒絕簽約?簡單。”

“首接捆起來,丟進達爾文港外海,喂鯊魚。”

“我馬佔彪不養閒人,更不養不聽話的人。

奧大利莉人既然被瑛國拋棄,就該認清現實,這片土地現在姓三發,要麼籤合同賣命活下去,要麼葬身魚腹,沒有第三條路可選。”

冰冷殘酷的話語,在司令部內迴盪,沒有一人敢出言反對。

馬佔彪的命令,從來都是說一不二,違抗的下場,只有死亡。

“卡爾,你負責勞工登記與合同簽訂,以城鎮、鄉村為單位,逐村逐戶排查,一個都不能漏掉。

老弱病殘無法勞作的,還是要勞動。”

“林徹,你率憲兵隊全境巡邏,設立懲戒營,但凡有鬧事、抗命、逃亡者,當場格殺,懸掛屍體示眾,震懾所有人。”

兩道命令下達,卡爾與林徹齊聲領命:“遵命!”

緊接著,馬佔彪丟擲第二條命令,比終身勞動合同更加狠厲。

“全境堅壁清野,全面軍事化管理。”

“即日起,奧洲所有私人財物,盡數沒收。黃金、白銀、珠寶、現金、債券,全部上繳三發公司財務處;

私人土地、房產、牧場、礦山、工廠,一律收歸公司所有;槍支彈藥、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全面清繳,私藏者,以謀反論處,滿門抄斬。”

“所有城鎮、鄉村取消原有行政編制,改為軍事化編制。

以十人為一班,百人為一排,千人一連,萬人一營,層層管制,連坐管理。

一人逃亡,全班受罰;一班鬧事,全排連坐。”

“禁止私人聚集,禁止私下交談,禁止傳播任何不利於三發公司的言論。

每日勞作時間不得少於十六小時,休息時間嚴格管控,外出必須持有憲兵隊簽發的通行證,否則一律按逃犯處理。”

“鐵路、公路、港口全面封鎖,只允許公司運輸車輛與軍隊通行,平民不得擅自離開所屬勞作區域。

所有糧食、物資統一由公司調配,杜絕私藏,杜絕浪費,敢有偷吃、偷拿物資者,剁手處置。”

一條接一條的命令,如同鎖鏈一般,將整個澳北死死捆住。

沒有私人財產,沒有人身自由,沒有任何權利,所有澳北民眾,從這一刻起,徹底淪為三發公司的戰爭勞工,為馬佔彪的擴張之路,源源不斷地提供人力與物資。

塞拉西站在角落,渾身都在微微顫抖。

他見過意呆軍隊在埃塞比亞的燒殺搶掠,見過歐洲列強的殖民暴政,可從未見過如此徹底、如此嚴苛的統治。

馬佔彪根本不是要佔領這片土地,而是要將這裡徹底打造成一座龐大的戰爭工廠,將千萬人化作耗材,支撐他的鋼鐵洪流。

這樣的手段,恐怖到了極致。

可越是如此,塞拉西心中的希望便越是熾熱。

。掌反如易首簡,軍駐的非東在利大義潰擊,手出意願要只,力勢的樣這,讓退協妥要都國瑛連,控掌意隨能都人萬千連

。轉運的狂瘋了始開便境全北澳,日半過不達下令命

。落角個一每徹響音聲的冷冰,令命的彪佔馬著放播圈迴叭喇音高,村鄉過碾克坦,鎮城開車甲裝,出而巢傾隊兵憲與兵車程計司公發三

。開展地荼如火如作工記登工勞,臺約簽起建搭時臨,上場廣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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