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案紀實》第30章 悍匪孫海波-大哥,我還行嗎?(2)

作者:老財迷007·5個月前

1995年3月2日上午8點,鶴崗中院公開審理南山礦大案。孫海波等三人落網後首次見面。

孫海波被人押解出庭,面無多餘表情,只帶幾分傲氣。他知道自己的案子己震驚全鶴崗,無數人正注視著他,日後他也將成為坊間談資,不能失了“老大”的姿態。

閆文宇見到他時目光躲閃,不敢首視,想必內心有愧——當初向大哥保證時牛皮吹得山響,最終卻徹底崩潰。

田雨看見孫海波則顯得十分熱情,不時望向他。

開庭後,三人均未請律師,對全部指控供認不諱。被問及是否需要辯護,閆文宇和田雨都表示沒有。

唯獨孫海波提出:“警方在我家收繳的那些錢不是贓款,是我妻子為過年向別人借的。還有買電視機的錢,可能是我妻子出的,我記不清了。”他一心只想為家人保住僅剩的財物。

三人所涉罪名極多:搶劫、盜竊、故意殺人、搶奪槍支、非法制造槍支、私藏槍支彈藥等等,當庭被判處死刑。問是否上訴,三人均表示不上訴。

五天後,黑龍江省高院核准死刑判決。

西天后的3月11日上午7點,鶴崗市召開公審大會,隨後三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臨刑前一刻,三人離得很近。田雨先開口問孫海波:“大哥,我還行嗎?”

大哥看了看他:“你行。”

閆文宇也跟著問:“大哥,我呢?”

孫海波勉強的說:“你也行。”

終究是生死一場的兄弟,閆文宇扛不住審訊也是人之常情。

隨後三聲槍響,他們實現了當初的承諾——同年同月同日死,而且還是同一時刻。

孫海波此前提出保留財產的請求結果如何?

從他家搜出的21英寸彩電、一枚金戒指、一塊手錶、1500元現金,以及那個花100元買的舊高壓鍋,一律依法沒收。

至於孫海波他們所租的房子,原屬單位公產,本不可出租。房主為賺小錢私下出租,最終房子被收回,600元房租被沒收,另處罰款500元——可謂損失慘重,但誰讓他租給了孫海波呢。

還有一個未解之謎:行動前田園曾說:“碰見拿小槍的別打。”這話是孫海波交代的。

警方多次追問原因,孫海波解釋:“當時他突然說的,時間緊迫,根本沒來得及問是什麼意思。”

隨著田園身亡,無論怎麼推理都再無答案。當時樓內持小手槍的都是經警,事後調查也未發現誰與田園有特殊關係,連孫海波自己也參不透。

這個謎,恐怕永遠無法解開了。

該案之所以知名度不如其他大案,主要是因為受害人數量相對較少(共14人),且他們最終並未得手。

但這並不影響案件的戲劇性和代表性——就犯罪策劃與執行而言,此案堪稱“最牛”,儘管對案犯而言是一次失敗的犯罪。

此類事件也多發生於那個年代,安保措施不足,安保反應能力有限,竟讓幾人持獵槍便得手突襲。如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警方能力己遠非昔日可比,再發生此類案件的可能性極低。

最後稍作總結。

若孫海波等人能活到今天,再回頭看當年所羨慕的花花世界,放到現在恐怕根本不值一提。

他們作案時耐心蟄伏、長期準備,為發財卻心急如焚、猶如投胎。其實他們當年還那麼年輕,本可以慢慢奮鬥,何須急於一時?

。境絕到未尚,言而人等波海孫於但,公不多很有確界世,說該應

。頓下沒頓上了吃非並,活生的姓百通普著過都宇文閆和波海孫,外差較境家弟兄雨田、園田除

?嗎闆老大上當、意生大做錢的來搶靠能就真後日,手得次此們他便即。道有之取財子君但,貴大富大想都人人然雖。足滿不仍卻,作工好份一有曾,宇文閆是其尤

。在人有大也的產家傾得輸,不人的意生做款鉅捧手

。贏賭能個幾沒,人的命賭?嗎訌不永、力協心齊能真人幾們他,破未案此便即。起做小從步一步一,生一死九歷經要需不無,闆老大為想

。做要莫罪犯法違,桑滄是道正間人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