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案紀實》第112章 誰能比我更猛(1)

作者:老財迷007·5個月前

回家清點贓款,他不禁大喜——錢款以一萬元為一捆,共計十五捆,整整十五萬元。

在1995年,這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這第一桶金,也成為他後續行動的啟動資金。

他的野心遠不止於此,這僅僅是個開始。

接下來,他打算用這筆錢購買衝鋒槍。

鹿憲洲對槍支頗有了解,深知手中這兩把小口徑手槍“不管用,根本不具備足夠的威懾力。

真要交起火來,這槍對付不了有武器的對手,只能嚇唬外行,一旦對方有槍,它就跟燒火棍沒什麼兩樣”。

不久,他不知透過什麼渠道,打聽到廣西憑祥市能搞到衝鋒槍。

於是作案後沒幾天,他便帶著幾萬元現金,獨自南下廣西憑祥。

在那裡,他結識了一個名叫農志寶的人。

農志寶是某個販槍團伙中負責接頭交易的角色,其幕後主使化名“雅寧”,真實身份不得而知。

這次,鹿憲洲購得了兩把槍:一把是波蘭製造的BMO 5885微型衝鋒槍,另一把是法國生產的華爾特手槍,具體價格不詳。

回到北京後,他前往郊區的野長城試槍。

一陣連發射擊後,他認為衝鋒槍威力尚可,但那把華爾特手槍效果不佳,“可能是槍體過於老舊,效能不足”。

於是1996年1月,他再次前往廣西找到農志寶。

由於己有過一次合作,這次交易進行得十分順利。

鹿憲洲購買了兩把手槍及七十餘發子彈:一把是前蘇聯產馬卡洛夫手槍,另一把同樣是蘇聯製造的TT式手槍。

槍彈合計一萬元,這個價格讓鹿憲洲頗為滿意——畢竟此前在黑河購買兩把運動手槍就花了三萬元。

他原以為這次也得花費三五萬,但作為一名懂槍的人,他看得出這兩把槍品質不錯,卻只花了一萬出頭,實在值得高興。

臨行前,他還額外給了農志寶一萬元現金,並附贈一臺之前偷來的索尼攝像機。

農志寶同樣喜出望外,雙方可謂皆大歡喜。

回到北京後,鹿憲洲再度前往野長城試槍。

槍聲在空曠的山谷間迴盪,他滿意地發現這批槍械效能極佳——五把手槍,一把衝鋒槍,件件稱手。

裝備既己齊備,他便開始籌劃下一次行動。

具體計劃己無人知曉,因他最終被擊斃,未能親口交代。

但可以確定的是,經過周密準備,1996年2月7日,鹿憲洲在北京西城區二七劇場附近,盜走了一輛深藍色大宇牌轎車,該車屬於遠大國際貨運代理公司。

得手後,他將車輛隱匿他處。

次日,2月8日上午9時30分許,他駕駛這輛贓車,出現在中國工商銀行朝陽支行甘水橋分理處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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