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仁在那裡用幾塊碎磚頭劃出一片“領地”。白天在街上游蕩,夜晚便蜷縮在此。
多日逃亡,他早已蓬頭垢面,衣衫襤褸,頭髮板結汙濁。臉都難得一洗,更遑論洗澡。逃亡之苦,可見一斑。
如此苟延數日,他自覺已摸清周遭環境,竟生出一種扭曲的“安全感”:“我對北京已經摸熟了,這裡很安全。”
他這麼認為,是因為四處未見自己的通緝令——那畢竟主要張貼在遼寧。北京怎會處處貼著他的照片?
這麼一想,他竟放鬆下來,叼起煙,開始“規劃”起往後的人生。
他覺得若再這般逃亡下去,被捕是遲早的事。當務之急,仍是儘快弄到一大筆錢,然後遠走高飛。
若想弄大錢,北京無疑是首選——首都乃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有錢有勢者雲集。
“乾脆進城幹幾票大的。弄到錢後,出去搞把真槍,再回東北弄點炸藥做個炸藥包。等準備齊全,殺回北京,綁架個醫院院長或稅務局長,實在不行就去搶銀行……全安排妥當。”
他盤算著,“幹上兩三票,弄個二三十萬,就能放心‘退隱江湖’了。”
這份“志向”著實不算宏大,最大目標不過三十萬元,且還需作案兩三回方能達成。
但轉念一想,他以往只盯著手機店、計程車,如今竟籌劃起銀行來,於他而言,這已是“幹大事”了。
他越想越覺前景美妙,越想越覺路徑清晰,對即將展開的“事業”充滿了虛幻的希望。主意既定,便付諸行動。
7月29日,他鼓起勇氣,買票登上公交車,正式進入北京城區。
先到東直門附近,依舊尋覓立交橋下棲身——如前所述,橋下多是流浪漢、乞討者、盲流混雜之地。
就在此處晃盪時,他遇見一人。只一眼,便覺對方與自己乃“一路人”。
此人名叫周雄傑,1982年10月25日出生,比王福仁整整小了十九歲,當時僅十八歲,來自湖南省湘鄉市毛田鄉茅屋村。
可見,身具犯罪氣息者總能不期而遇,甚至跨越年齡鴻溝。
簡單結識後,王福仁立刻請他吃喝一頓。推杯換盞間,相談甚歡。
酒足飯飽,王福仁又帶他去商場,花一百七十元買了一雙新皮鞋。
這一番“操作”下來,周雄傑感動不已:“大哥,從今往後,上刀山下火海,小弟萬死不辭!”
雖相差十九歲,但“肩膀頭一齊,便是兄弟”。
王福仁聽罷,當即交底:“好兄弟,走,哥帶你幹大事去!往後保你吃香喝辣。”
接著,便將這幾日盤算的“宏圖大業”悉數告知。周雄傑聽罷興奮道:“哥,你太厲害了!我就跟你混了,你指哪兒我打哪兒!”
這小子混跡街頭,想必偷搶之事也沒少幹,兩人一拍即合。王福仁再次在一天之內,收服一名“小弟”。
次日,7月30日,兩人來到東直門立交橋下,購得假身份證,搖身一變成了“北京人”。這“護身符”想必是周雄傑引的路——他來得早,熟悉門道。
有了身份掩護,兩人開始踩點,準備“整大錢”。
他們在北京城裡四處轉悠,東直門、西直門、王府井、燕莎……目光搜尋著“有錢人”的蹤跡,盤算著尾隨至僻靜處,持槍威逼,劫掠錢財。
然而晃盪一天後,他們發覺不行:“北京市區警察和巡邏車太多了。搶是容易,搶完根本跑不掉!到底是北京,一點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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