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比王福仁大一歲,時年三十六,家住錦州市太和區薛家街道五三里二委71-1號,與王家相距不遠。
關鍵之處在於,他於1995年因盜竊被判刑兩年六個月,剛釋放不久,整日無所事事,窮困潦倒。且此人性子野,手黑膽大,平日好勇鬥狠,動輒揚言與人拼命。
王福仁心想:不妨先找他探探口風。
隨後,他找到修寶昌,邀其喝酒。兩人推杯換盞間,王福仁問道:“哥們,出來了,往後有什麼打算?”
修寶昌嘆道:“能有什麼打算?瞎混唄,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王福仁聽罷,介面道:“都這樣了。我的情況你也清楚。活了半輩子,到頭來一無所有。像咱們這樣的人,要啥沒啥,還能有什麼大出息?”
“可我又覺得,這麼活著太憋屈,沒意思。白來世上走一遭,還不如冒險搏一把,乾點‘大事’。”
據王福仁後來供述,他未曾料到,自己剛一提及,修寶昌竟立即應允:“兄弟,我可算找到知音了!你有什麼路子?咱倆一起幹!只要能弄到錢,幹什麼都行!”
王福仁於是亮出那把槍:“瞧見沒?有這個,還愁弄不來大錢?我的想法是,專搶那些有錢有勢的,幹幾票大的,撈夠幾十萬,然後痛痛快快享受人生。你覺得怎樣?”
修寶昌一見,喜出望外:“行啊兄弟,你還有這手藝?沒說的,我雖比你大一歲,往後就跟你混了!”
就這樣,王福仁輕而易舉收下了第一個“小弟”。
興致一來,王福仁提議:“既然往後要幹大事、享大福,不如在動手之前,先痛快享受一番,如何?”
修寶昌卻面露難色:“想是想,可錢從哪兒來?我剛出來,分文沒有,抽菸還得偷我爸的旱菸。我是想享受,但沒錢啊!”
王福仁微微一笑:“兄臺莫急,錢的事,我來解決。”
他隨即去銀行,將離婚時妻子給的九千元錢,全數取出。
兩人懷揣這筆“鉅款”,開始肆意揮霍。日日下館子大吃大喝,隨後便鑽進洗浴中心、歌廳,尋歡作樂,又是沐浴又是歡唱,盡情放縱。
可謂“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此詩用在他們身上,倒有幾分諷刺的貼切。
這般毫無顧忌的享樂,是他們此生從未有過的體驗。首至九千元揮霍一空,兩人才如夢初醒。
沒錢,世界頓時清靜。
冷靜下來後,兩人商議:樂也樂夠了,如今一貧如洗,該去“幹一票”了。
他們將目標鎖定在一個人身上——興城市某醫院院長。院長家底定然豐厚,與普通百姓不同,其中關竅,不言自明。
經過多次踩點與跟蹤,他們摸清了院長家的具體位置及其活動規律。
計劃簡單粗暴:清晨去他家門口守著,等院長開門上班時,一擁而上將其制住,拖入屋內,搶錢走人。
1999年2月12日,農曆臘月二十七,距春節僅剩三天。
一大早,兩人便來到院長家所在的單元樓道內等候。那時樓道並無如今這般封閉保暖,寒氣刺骨。
兩人瑟縮著身子,叼著煙,在寒冷中等待——幹什麼“行當”,都不容易。
不多時,院長拎著包開門出來,正準備上班。
門剛開啟,兩人一個持槍、一個握剪,猛地抵上前:“別動!”順勢將其推回屋內,反手關門。
。來起綁捆被快很倆妻夫,下之威口槍,了單簡得變事。在子妻長院有尚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