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他們在店外潛伏觀察,待店內客人散盡,便推門而入,反手鎖門,亮出刀槍:“都別動!搶劫!”
美容院內多是女性,面對兇器無人敢反抗,只得戰戰兢兢立於一旁。
他們迅速翻找,劫得現金兩千元及兩部手機。須知那時手機遠未普及,非一般人所能擁有,店內僅有老闆娘與領班配有,均被奪走。
此番得手,幾人暗自得意:錢來得如此之快,進去片刻,兩千元加兩部手機便到手,何等輕易。
既然容易,何不再接再厲?
沒過幾天,七月初,仍是這三人,又重返綏中縣——他們在此嘗過甜頭,便念念不忘。
夜間,他們徑直衝入一家手機店行搶。不料店主頗為悍勇,抄起一根粗棍反抗。王福仁抬手一槍,將其擊斃。
隨後,他們在店內搜掠現金一千二百元、一枚金戒指及一條金項鍊。
此案也讓高玉臣與史正義徹底無法回頭——此前作案雖搶未殺,此番卻出了人命。縱然致命一擊是王福仁所為,但二人作為從犯,一旦落網,同樣罪責難逃。
緊接著,7月28日,王福仁帶上高玉臣與修寶昌,此番未帶史正義,換上了最早合作的鄰居修寶昌,三人來到阜新市。
在阜新環城路公共汽車站附近,他們盯上一家手機店——如今他們專挑此類店鋪,既可能有現金,又常有手機。
三人衝入店內,以刀槍威逼,劫得四部手機。
臨走時,王福仁卻突然回身,朝店主開了一槍,擊中其右腿。已要撤離,不知他為何多此一舉——或許是看對方不順眼,亦或嫌所獲太少,總之這槍開得毫無必要。
沒過幾日,王福仁又換了組合:此次帶上戴祥月(那個二十歲的年輕小夥)與高玉臣(年紀最長者),一老一少,由他率領。
可見每起案件必有王福仁,但同夥卻時常輪換。他與各人均是單線聯絡,每次作案帶誰,全憑他一時安排。
此番,三人來到葫蘆島市連山區。他們搭上一輛紅色夏利計程車,車牌遼p-。
當車行至金星鎮附近,他們叫停車輛。車剛停穩,王福仁從後座連開數槍,司機當場身亡。
他們從司機身上翻出一千三百餘元現金,又將其手上的一枚金戒指擄走。隨後將屍體拖進路旁高粱地,棄車而逃。
此時的他們,已陷入瘋狂的作案節奏,膽量越來越大。
儘管王福仁內心時感不安,唯恐作案太多引起警方警覺,但此時局面已非他所能控制。
他一直渴望幹票“大的”,尋找真正財力雄厚者下手,卻苦於無從辨識——他所能接觸到的,不過是些略有薄財的小店主,真正的富豪階層,他既無法接觸,更不知其蹤跡。這令他十分苦惱。
此外,他這個團伙內部也並非鐵板一塊。成員皆是臨時拼湊,關係鬆散,大多胸無大志,滿足於“小富即安”。
弄到一筆錢便先逍遙幾日,花光了再出去“幹活”,全無長遠規劃。若與他們商議“幹大事”,多半無人聽得進去。
他們的行事邏輯,近乎某些打零工者:幹兩三個月,攢些錢便停工享受,錢盡再找活計,現掙現花。
說到底,王福仁這個團伙,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組合隨意,結構雜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