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案紀實》第360章 我求速死(2)

作者:老財迷007·5個月前

案發後,警方在現場獲得三個間接證據:兩個水杯、一根繩子和一雙拖鞋。

基於這些,警方展開推理。

能順利進入趙偉石家,還被倒水招待,說明是熟人作案。

現場只有兩杯水,警方判斷是單人作案——客人一杯,趙偉石一杯。

至於那根繩子,警方找來趙偉石的妻子辨認,她迷迷糊糊地說“好像是”。

若繩子是自家的,說明兇手沒帶工具,屬於臨時起意或激情殺人。

那兇器是什麼?警方在現場找到一個1.1公斤重的玻璃菸灰缸,上面有血跡,便推斷兇手臨時抄起菸灰缸砸向趙偉石,趙宇走出來後,兇手轉而砸死她,再去找繩子勒人。

至於門口的拖鞋,同樣指向單人作案。

但局裡有個高手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說,拖鞋上有5個血滴,拖鞋裡卻沒有;趙偉石的皮鞋裡有半個穿襪子的血腳印,外面還有一個完整的穿襪子的血腳印。

這可能是兩個人,其中一人只穿了襪子沒穿拖鞋。

趙偉石皮鞋裡的半個血腳印,他分析是兇手習慣性地把腳伸了進去——那雙皮鞋和兇手自己的鞋一模一樣,他下意識穿上,發現不對又換了回來。

由此推斷,兇手極可能是警察。

這個推理相當精準,卻沒能左右案件的走向。

因為很快,一個更“合適”的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王維剛。

王維剛的家和趙偉石家是前後院,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和趙偉石的妻子有私情,且趙偉石有所耳聞。

單憑這一點,他的嫌疑就最大。

其次,案發細節尚未對社會公開,王維剛卻知道趙偉石的遇害日期和一些情況——其實是他從辦案人員嘴裡聽說的,那些人口風不緊。

而他證明自己不在場時,表現得十分緊張。

第三,警方在他家搜出一雙洗刷過的皮鞋,檢測出微量人血,血型是B型,而他自己是A型,趙宇正好是B型。

王維剛解釋不清,說是以前打架踢人弄的,但說不清具體細節。

第西,技術部門對217名嫌疑人做血腳印鑑定,唯獨他的腳印與現場高度相似。

西點疊加,嫌疑坐實。

那就審吧。

王維剛不招。

那就打。

不是簡單的打,是變著法子折磨。

西個月下來,王維剛徹底崩潰:“大哥們,別再霍霍我了,我招還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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