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清:中華崛起》第214章 三級法院(1)

作者:涼拌日月·5個月前

次日,養心殿。

“傳刑部尚書劉統勳覲見。”弘曆放下手中的奏摺,聲音沉穩。

李玉應聲而去,不多時,劉統勳穩步踏入殿內。

西十五歲的劉統勳身著黑色華服,腰桿筆挺,眼角的細紋擋不住矍鑠的目光——自年初接替告老的張照執掌刑部,他雷厲風行清理積案,早己褪去軍中紀委的硬朗,多了幾分司法官員的審慎。

弘曆將劉統勳放在這個位置,正是看中他“既懂規矩,又敢破陳規”的特質。

“皇上萬安。”劉統勳跪地行禮,動作一絲不苟。

弘曆抬手虛扶:“起來吧,無需多禮。”

劉統勳起身,垂手侍立,目光平視地面,心中卻在揣度——近日刑部正核查各省上報的“斬立決”卷宗,莫非有哪樁案子觸了聖怒?

弘曆卻先丟擲個看似無關的問題。

“前番提升內閣職權,各部主官多有入閣,唯獨刑部除外,你可知為何?”

劉統勳心頭微動,這正是他接任後反覆琢磨的事情,略一沉吟,回道。

“刑部掌天下刑獄,若入內閣,恐受閣臣政見左右,斷案難循法理。

臣曾讀西洋律法譯稿,其‘司法獨立’之說,正為此理。

律法如秤,若秤砣受外力偏移,何來公正可言?”

弘曆眼中閃過一絲讚許:“你看得透徹。大清積弊,便在‘法隨人變’——州官可因私怨入人罪,權貴能憑身份脫刑罰,百姓喊冤無門,才會不信朝廷、只信鬼神。”

弘曆指尖輕叩案几,“今日叫你來,便是要讓這桿秤‘準’起來,推進刑部改革。”

劉統勳屏息聽著,知道重頭戲來了。

“其一,廢舊立新,先除舊稱,再建體系。”弘曆將案上舊刑部與按察使司的名冊推到一旁,語氣堅定。

“原刑部、各省按察使司一律廢除,職權全由法院系統承接。”

弘曆頓了頓,繼續說道。

“地方設三級法院,管本地案。

每縣‘地方法院’審初審,府裡‘地方上訴法院’接上訴,本省首府‘省級最高法院’做終裁,對本省律法說了算。

國家也設三級,專治跨省案。”

弘曆指尖轉向輿圖,圈出九個標記,“按大清東南西北中各方位,設九所‘地區法院’審跨省初審,對應設‘地區上訴法院’接上訴,京城‘國家最高法院’掌終裁,握國家律法最終解釋權,所有死刑皆需它批准。”

劉統勳看著圖上九所地區法院的分佈,拱手躬身道。

“皇上此制精妙!刑部、按察使司廢除後,地方三級管本地紛爭,九所地區法院分控各方跨省大案,國家最高法院定總綱,權責如經緯分明。

百姓打官司,本地案知去地方法院,跨省案知尋地區法院,再無舊制中‘衙門難認、上訴無門’之苦!”

弘曆點頭,指尖輕叩案几。

”。職任院法新轉能方格合,規新核考學大法政經需但,用留優擇可者正端碑口、法律悉,判的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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