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九年正月,朝廷下令百官自行置辦朝服,禮部收回此前官府製作的朝服。難道是當時朝廷的錢不夠用了?反正這筆記的史料,是這麼記載的。”
“凡是陪同祭祀以及分祭的官員,其祭服都從太常寺領取,祭祀結束後即刻歸還。”
“這一規定,到正德年間仍在施行,如今南京太常寺,還存放著數千件祭服。”
“洪武初年,下令上朝參拜的官員必須佩戴象牙牌和香楠木牌,憑牌核驗身份後方可出入宮禁。”
“洪武十七年五月,因官員常丟失牌符帶來諸多不便,朝廷下令禮部將牌符收回。”
“官員此後只憑門籍出入宮禁,不久後又恢覆了佩牌制度。洪武二十九年五月,又下令翰林院等衙門的近侍官員,凡在午門內出入的,各自發放牌符核驗身份。”
“這便是如今的侍直木牌。庶吉士原本沒有牙牌,永樂七年,朝廷下令每位庶吉士都佩戴待詔牙牌。”
“建國初期,翰林院的學士等官員,都由典牧所供給騎乘工具,或是馬,或是驢騾,所需的草料和糧食也由官府供給。”
“又因朱升、詹同、危素年事已高,朝廷都賞賜了小車,還賜給拉車的驢匹,這都是對他們的特殊優待。”
“洪武年間,凡是翰林院官員授官之日,大多會被賞賜冠帽、衣服等物品。”
“永樂年間也偶爾有這樣的賞賜,此外,綾羅綢緞、布匹錦帛之類的物品,也時有賞賜。”
“洪武年間,朝廷建造了數千間東西官房,只有功臣和近侍官員能被調撥賞賜居住。”
“其餘官民租賃居住的,每間房每月需繳納寶鈔四貫,永樂年間仍沿用這一規定。永樂四年,下令參與修書的官員、秀才中無親戚可以依靠的,調撥官房供其居住,免除租賃寶鈔。”
“當時曾棨居住的官房失火,皇帝下詔不予追責,命相關部門重新修繕。”
“洪武三年七月,禮部尚書崔亮上奏制定規制:凡是大型朝會設宴時,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能上殿的官員,賞賜坐墩。”
“朝會結束後在閒居之處,或是皇帝出行的地方,中書省、大都督府二品以上官員,御史臺三品以上官員,以及有功勳的舊臣、文學之官,凡被賞賜落座的,還加賜繡有紋飾的絲絨褥墊。”
“洪武十六年,朝廷下令尚書、侍郎、左右都御史、通政使、太常寺卿、應天府尹、國子祭酒、翰林學士等官員,允許張設傘蓋。”
“其餘官員一律不許,此事見於《南雍志》。”
“確實等級分明,但絕對不是個個都跪在地上說話。”
講到這裡,金禾話鋒一轉,嘲諷起了清朝:
“帶清的電視劇,這一點倒是還原得不錯,一個個跪在地上說話,正符合他們的奴才樣子。”
“咱們繼續說明朝文人的記錄。永樂三年正月,二十八位庶吉士入朝覲見,皇帝宣諭結束後說。
秀才們的飯食由光祿寺供應,天短的時候供應兩頓,天長的時候供應三頓,給他們準備合口的下飯菜餚;紙、筆、墨、硯等文具,都由司禮監供給。”
“當月,庶吉士楊相等人向兵部請求配備皂隸,兵部上奏說,洪武年間,原本沒有為庶吉士定額調撥皂隸的先例,不敢擅自派發,皇帝特地下令為他們配備皂隸。”
“不過光祿寺的飯菜,被吐槽說味道一般,反正我查到,後來據皇帝和大臣都嫌棄。”
“這件事情,倒是可以歸咎在朱元璋頭上,因為他確實比較講究節儉,所以不講究飯菜的色香味俱全,於是這光祿寺的廚藝,就一直沒有改進過。”
“後來各種貪汙僵化,飯菜就越來越難吃了,這事兒應該是真的。”


![風月遊戲[追妻火葬場]【完結】 封面](https://imgs.10sto.com/images/E4z/BPpnq/BPpnqs.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