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直播:帶清野史笑話》第287章 古代:女子出遊(2)

作者:蕭蕭是我·4個月前

“即使車馬人群喧鬧經過,也毫不在意,回家時戴著高冠、穿著寬袖衣衫,醉醺醺騎在驢背上歌舞,有的還從驢上摔下來,躺在地上,都不覺得不是自己家。”

“要到中秋以後,遊玩的風氣才漸漸平息。”

“前人說,在天子腳下,萬民聚集,難怪連醉倒街頭都被當成祥瑞景象。”

“可恨的是,過去戒壇一帶的遊玩風氣,宦官把妓女安置在僧房,臨時棚屋佈滿道路。”

“前面的僧人還沒走,後面的僧人就等著接待。”

“普通百姓偶然闖進去,就被群僧毆打,幾乎打死。”

“後來依法嚴厲禁止,十多年的惡俗才徹底清除。”

“這裡的人不善於治家理財,富人就算有錢,也只盤算一年的花費,肆意浪費。”

“很少有人從事工商業、小吏這類職業,大多做車伕、驢夫、煤戶、班頭而已。”

“所有工商、吏員這類油水多的職業,全都交給外地來的百姓。”

“又愛吃辛辣厚味,氣性狂躁,好勇鬥狠,常常因酗酒壞事。”

“這裡的婦女很擅長應對官府,男子反而不行。”

“五城衙門裡,打官司喧鬧的,原告、被告、證人全是婦女,沒有一個男子。”

“就算有男子,也是婦女把丈夫、兒子藏起來,自己出面應對。”

把這段記載說完,金禾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明朝中後期這種狀態,真的是在向更開放的社會走進去了,純粹是被外族入侵給打斷了,原本這個進展是會越來越開放進步的。”

“所以看記載,明朝的女子打官司都還很正常,那麼清朝是怎麼記載的呢?那簡直就是看得令人發笑。”

金禾說完,直接對著手機上的另一段記載唸了出來。

“這段記載出自清代著名的《覆甕集》,作者是汪輝祖,清朝時期一個著名的師爺,後來做了官。”

“他是這麼總結自己這職場經驗的,第一條禁令是禁止婦女進行告狀申訴。家中的言語不應該傳出家門之外,這是禮教的規定。”

“言語尚且要遵循這樣的規矩,更何況拋頭露臉、在公堂匍匐訴訟呢?即使有冤屈等待申訴,也必須填寫抱告人的資訊。”

“如果有兒子年滿十五歲以上,自己能夠說清事情的始末,即便說話吞吞吐吐,本縣自會和氣委婉地詢問,不能因為孩子年幼無知,就輕易讓其自己出頭。”

“我們山t西的風俗是,婦女一旦出入衙門,鄉親們就都會看不起她們。”

“所以俗話說:婦女一旦進了衙門,三代人都沒人願意與之結親。雖然地域有南北之分,但道理卻沒有彼此的差異。”

“如今會邑無論大小事件,常常有很多婦女前來呈遞訴狀,甚至沿路喊冤,不顧及臉面,怎麼會到這種地步呢?”

“今後婦女到官府遞交訴狀,罪責由其丈夫或男性親屬承擔。”

“我作為一縣的長官,事情無論大小,都應該有所過問,更何況這是有關風俗教化的事情呢?”

說完這段記載,金禾馬上介紹起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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