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跟告御狀沒關係,告御狀是另外一條。”
說到這裡,金禾馬上念出下一段關鍵記錄。
“如果攔截皇帝車駕,以及擊打登聞鼓申訴,但情況不屬實的,處以杖刑一百下。”
“如果申訴的事情罪行更重,就按重罪論處。”
“如果申訴情況屬實,一律免予治罪。”
“這段話寫得明明白白:誣告要受罰,但真有冤情,完全無罪。”
話講到這裡,金禾又趕緊補充另一件事。
“當然,明朝還有《大明會典》,但那不是朱元璋制定的。”
“就算後來有人悄悄改動了一些,也是官員們為自己階層謀利。”
“總體主旨,大部分還是沒變。”
“所以明朝後面幾個皇帝,在登聞鼓這件事上改動並不大,《大明會典》裡也有記錄。”
說到這裡,金禾立刻翻出後續的歷史記載。
朱元璋不由得淡淡一笑。
後世子孫,果然總能找到辦法改動祖制。
清朝時空裡,不少文人在心底嗤笑不已。
什麼都模仿明朝,又搞《大清律》,又修《大清會典》,拼命想證明自己是正統。
結果到頭來,反倒成了一場笑話。
金禾已經開始分享明朝後世皇帝對登聞鼓制度的改動。
“正統元年下令:凡是秋後處決重刑囚犯,其中有喊冤申訴的犯人。”
“值守登聞鼓的給事中接受狀紙封好,批註後交給校尉。”
“讓校尉騎馬趕赴刑場,暫時停止行刑,等候聖旨指示。”
“這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刀下留人的法律,這條規定其實相當不錯。”
“成化十九年奏準:兩京司法部門及各地巡撫、巡按、按察司等審判衙門。”
“審訊發配的官吏、軍民,有被冤枉的,只允許申訴實情,以便另行委派官員覆查審理。”
“不許撒潑耍賴,胡亂捏造貪汙受賄等事,用無關情節混淆誣告他人。”
“如果原審官員膽敢故意違反規定。”
“原本被判充軍的,就把原審官員發配到極遠邊境衛所。”
“原本被罷官為民的,就把原審官員發配到口外擔任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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