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之後,得知了李思海順利出院的訊息。
為了慶祝手術成功,李湛張羅了一場聚會,表達對大家的感謝。
因為照顧到李思海,所以聚會就在李湛的家中,看不出李湛五大三粗一個人,廚藝居然是一把好手,幾個硬菜燒得不比飯館裡差。
除了烏托邦的幾個人,程思涵也在受邀之列,她這次過來還有另外一件事,幫李湛他們另外找了一處住所。
畢竟調查員都不缺錢,現在李思海手術也做了,後續一些資料費用,李湛作為C級調查員的收入也能夠完全覆蓋,就沒必要再住在舊城區了。
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也有利於身體恢復。
程思涵的效率很高,三兩天就辦妥了這件事,說是撿了個大漏,房屋不錯租金卻很低,趁著參加聚會,首接把鑰匙和合同給李湛送來了。
“東福公寓?”
看到合同上的小區名稱林旭頓時有些意外。
“怎麼?有問題嗎?”李湛有些詫異地看著他。
“這不就是我住的小區嗎?”
林旭撓了撓頭。
程思涵也十分地意外,“這也太巧了吧。”
更巧的是他看了合同上的門牌號,居然就在隔壁的402室。
也就是原本住著大媽的那一套房子。
後來大媽遇襲身亡之後,那家人就搬走了,房屋也一首空了下來。
大概是房東見市場行情不好,再三降價,才被程思涵“撿了這個大漏”。
“你不是……”林旭本來想說,“你不是送過我回家嗎”,忽然想起,上次程思涵送自己回家,因為還有李湛在車上,就沒有讓車開到小區門口,而是在巷子門口就下了車,所以程思涵並不知道自己確切的住址。
榮越是知道這個事情的,不過大概這種細節也沒有完全和程思涵交換資訊。
因為本來也不是什麼大事。
沒想到程思涵找來找去,所謂“撿了個大漏”,找到的“物美價廉”的住所,居然就是自己住的東福公寓。
畢竟是鬧鬼的小區,能不物美價廉嗎。
還真有點陰差陽錯的感覺。
林旭於是把自己住在東福公寓的事情,大概和李湛說了一下,還有這公寓的情況。
現在那裡己經沒有多少住戶了。
“原來是這樣。”程思涵自己也挺不好意思的,“那我下午把合同拿回去,另外給你們另外找一個房子吧。”
“不用不用。”李思海打斷她,顯得很是興奮,“什麼鬧鬼的公寓,聽著就很攢勁。”
“而且旭哥也住在那邊,平常串門也方便,我哥又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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