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手撕渣渣的那些年》第17章 丁克丈夫有了私生子3(2)

作者:番茄小點昕·3個月前

周夢瑤看著這些評論,氣得刪了朋友圈。

婚後的日子,比周夢瑤想象的難多了。

陳偉成沒了公司,只能去給別人打工。一個月一萬多塊,要付房租、養孩子、養周夢瑤,根本不夠用。

周夢瑤想出去工作,但她沒學歷、沒技術,只能去當服務員。一個月三千塊,還不夠她自己花的。

兩人天天為錢吵架。

“陳偉成,你當初不是說你是老闆嗎?怎麼現在連個包都買不起?”

“你夠了!我當初是老闆,但都被蘇瑤拿走了!”

“那是你沒本事!你要是有本事,能讓她拿走?”

兩人吵著吵著就打了起來。周夢瑤拿掃把打陳偉成,陳偉成推了她一把,她摔倒在地,額頭磕在茶几上,血流了一地。

周夢瑤報了警。

警察來了,問明情況,把陳偉成帶走了。

陳偉成在看守所裡待了一夜,第二天被放出來。周夢瑤不依不饒,非要他寫保證書,保證以後不打人。

陳偉成咬著牙寫了。

從那天起,兩人的關係徹底變了。不再是“恩愛夫妻”,而是“互相折磨的怨侶”。

陳偉成的兒子叫陳子豪,名字是李秀蘭取的。

“子豪,老天賜的寶貝。”李秀蘭抱著孫子,笑得合不攏嘴。

陳子豪從小就被寵壞了。爺爺奶奶寵他,爸爸寵他,連周夢瑤這個當媽的,也對他百依百順。

要什麼給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五歲的時候,陳子豪在幼兒園打了小朋友。老師叫家長,周夢瑤去了,不但沒道歉,反而怪老師沒看好孩子。

“我家子豪不會打人的,肯定是那個小朋友先惹他的。”

老師無語。

十歲的時候,陳子豪在學校偷同學的錢。班主任叫家長,陳偉成去了,賠了錢,回家卻沒罵孩子。

“子豪,你想要錢就跟爸爸說,不要偷。”

陳子豪點頭,但下次還是偷。

十五歲的時候,陳子豪跟人打架,把人打進了醫院。對方家長要報警,陳偉成跪下來求情,賠了十萬塊私了。

周夢瑤氣得要死:“十萬塊!我們攢了多久才攢了十萬塊!”

陳偉成嘆氣:“那怎麼辦?總不能讓他進少管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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