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手撕渣渣的那些年》第128章 懸疑文里的炮灰法醫4(2)

作者:番茄小點昕·3個月前

紀檢人員帶著現金和轉賬單離開了。蘇瑤坐在辦公桌前,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宿主,林婉兒這次跑不掉了。”

“紀檢部門會找她談話。但她不會輕易認罪。”蘇瑤站起來,“她還有後手——陸子謙。”

果然,當天下午,林婉兒就被叫去談話了。她從紀檢辦公室出來的時候,臉色慘白,眼眶通紅。她看到蘇瑤站在走廊裡,咬緊了牙。

“蘇瑤,你陷害我。”

“陷害你?”蘇瑤走近她,“我抽屜裡的錢,是你放的。我有影片為證。你這是在害你自己。”

林婉兒的嘴唇哆嗦著:“你以為有影片就贏了?我不會承認的。我會說是你讓我放的,是你設計陷害我。”

“你隨便說。但你得想清楚——如果你說是‘蘇瑤讓我放十萬塊錢在她自己抽屜裡,然後舉報自己受賄’,誰會信?”蘇瑤的聲音很輕,但每個字都像刀子,“林婉兒,你輸了。”

林婉兒的眼淚掉了下來,但她的眼神依然倔強:“我沒有輸。陸子謙會幫我。”

蘇瑤看著她,目光平靜:“陸子謙不會幫你。他只會幫他自己。”

紀檢部門用了三天時間調查“賄款案”。

林婉兒的辯詞很蒼白——“是蘇瑤讓我放的,她想陷害我”。但所有的證據都不支援她的說法:監控顯示她獨自進入蘇瑤的實驗室,沒有任何人與她同行;轉賬單上的賬戶是她自己的,資金來源是她銀行卡取出的現金;她用來舉報的匿名手機號,也被查到了購買記錄——是她用假身份證辦的。

更致命的是,紀檢部門在她的手機裡發現了她與物證室劉哥、陸子謙等人的聊天記錄,其中涉及“幫我把蘇瑤的保險櫃撬開”“等我拿到證據,你就公開跟蘇瑤分手”“讓蘇建國下臺”等敏感內容。

這些證據,是系統提前截獲並“匿名”提交給紀檢部門的。紀檢部門沒有追問來源——對他們來說,證據的真實性才是關鍵。

林婉兒被正式停職,立案審查。物證室劉哥被開除公職,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陸子謙因為與林婉兒的關係被調查,雖然沒有首接涉案,但名聲掃地。

市局召開黨組會,討論林婉兒的處理意見。

蘇瑤作為紀檢部門的“證人”,被要求列席。她坐在會議室角落裡,面無表情地聽著各位領導的發言。

有人說:“林婉兒年輕,犯了錯,給個處分就行了。”

有人說:“誣陷同事、偷竊物證、偽造證據,這是犯罪。不能姑息。”

爭執不下。局長李天明看向蘇瑤:“蘇法醫,你是當事人,你怎麼看?”

蘇瑤站起來:“各位領導,林婉兒的行為己經不是工作失誤,而是違法犯罪。她對我的誣陷,如果成功,我會被開除公職,甚至坐牢。這不是同事之間的矛盾,是罪犯對無辜者的傷害。我要求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會議室安靜了。

李天明沉默了片刻,說:“蘇法醫說得對。我們不能因為她是年輕人、是女同志,就網開一面。法制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提議,將林婉兒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表決透過。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