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秋歌一身淺色套裝,手臂上挽著一個黑色皮包,不知道是什麼皮做的,油光閃亮的,看著就很貴。
穿著帶跟的皮鞋,喬秋歌比孫如月高出半個頭。
喬秋歌神情高傲,略帶嫌棄和不滿的質問。
“秋歌?你是秋歌?幾年沒有見過你了,差點沒有認出來。”
面前之人光鮮亮麗,非常的有氣質,反光自己面容蒼老憔悴,孫如月侷促不安,感到狼狽。
誰能夠想到當年,孫如月下鄉的時候。
喬秋歌漂亮歸漂亮,卻土裡土氣,沒見過大世面,對大城市來的人不自覺的畏畏縮縮。
孫如月隨手一個髮夾,隨便一件衣服,都能夠讓喬秋歌羨慕。
二十年過去了,兩個人的生活、財富、地位對調,喬秋歌成了她仰望的那個人。
“孫如月,你是不是來找玉溪的。”
喬秋歌眉頭微皺,有點不滿。
“孫如月,你已經和我二哥離婚了,玉溪歸我二哥養,是喬家的孩子。
當初為了讀大學,你拋夫棄子。現在見玉溪開了一個飯店,你又蒼蠅一樣湊過來,還要不要點臉。
你該識趣一點,別總是來找玉溪,做人頭腦要拎清點。”
孫如月張了張嘴想要解釋,卻一句話都說不出口。事實的真相,比喬秋歌嘴裡的還要不堪。
但是喬秋歌居高臨下,輕蔑的眼神,委實讓人氣憤。
“玉溪是我生的,哪怕離婚了,在如何也是我的女兒,我來看她怎麼了。你一個嫁出去的小姑,手不要伸的太長,多管閒事!”
這句話不知道哪裡刺痛了喬秋歌,立即薄怒。
“孫如月,你真是無恥。作為母親,你不想著幫玉溪,反倒處處要從她身上佔便宜。
你都已經離婚了,名不正言不順,你休想用母親的身份拿捏玉溪。
二哥不在京市,可我還在。不管你想要從玉溪身上撈什麼好處,我都不會讓你得逞的。”
被一頓奚落,孫如月無地自容,面色青了白,白了紫,死死咬住下唇。
“玉溪已經嫁人了,她嫁的是京市周家。
拋夫棄子,你的存在對玉溪而言就是汙點,會讓周家人看輕她,外人更會對她指指點點。
不指望你對玉溪多好,但你別在出現,給她丟人,往後不要再來好味來打擾玉溪。”
孫如月的存在,簡直就是一條害蟲。
玉溪年輕又太過於優柔寡斷,不知道很多權貴之家注重名聲,喬秋歌必須要替玉溪,將孫如月驅逐出她的生活。
“孫如月,今日我說的話,你要記在心上,別再來找玉溪了。你考上大學不容易,萬一出了什麼岔子,被退學豈不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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