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534章 我們振天律所也不咋樣(1)

作者:左柚姜楠·4個月前

周秀麗被罵了一頓走出辦公室,也不說什麼了,趕緊跟著工作人員去找周雲,現在的關鍵是,和周雲快點溝通好。

咱們有什麼事都好商量。

同樣,周秀麗也很好奇,為什麼那個強姦案要立案呢,按她的經驗來看,那個案子肯定是不可能會立案的。

如果說一個強姦案被害人供述有問題就要再審的話,那可以這麼說了,很多很多的強姦案都得再審。

基本上現在很多人都知道的,強姦案都是要靠口供以及被害人陳述的,兩邊只要能對上,那就沒問題。

“非親歷不可知”,這是目前的觀點。

親歷性事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親身經歷的犯罪事實和體驗,一般不為外人所知。透過對口供、客觀性證據進行對比、分析、梳理,辦案人員能更清晰全面瞭解隱蔽性細節、更加準確判斷真偽,也可以實現多渠道補充完善證據。

那麼如果被害人的陳述有一些矛盾的地方,那也可以理解,怎麼理解呢,那就是被害人剛剛經歷了這麼一個事,整個人都是混亂的,而且這是很痛苦的回憶,都不想再提起。

所以記憶有可能出現一些偏差,也是很正常的情況。

也因此,如果單純憑藉被害人陳述裡的一些矛盾來做申訴,一般情況下是很難成功的。

如果是其他罪名,按照疑罪從無,對方說不清楚,而且其他證據並不充分的情況下那就是疑罪從無,只是強姦案比較特殊。

所以對於這型別偏重口供的案件,國家也在推動訊問同步錄音錄影。

就是說,你訊問的時候應該從頭到尾完整的把詢問過程都進行錄製,而且每一個時間點都要對應上。

近些年很多的無罪案件都是透過同步錄音錄影的觀看來找出問題的。

比如就有一個張某強姦案,根據影片資料顯示,在某個時間點嫌疑人的供述是,對方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

結果呢,開庭的時候公訴人當庭宣讀的與影片資料對應的筆錄卻顯示,“張某強行脫了劉某的衣服,強行和劉某發生性關係”,經對比,訊問筆錄與同步影片資料有明顯出入,不能確認證據效力。

最後怎麼辦,法院宣告無罪了,因為你這明顯對不上。

但說是這麼說,實務中還是很難,首先就是有的地方不讓辯護律師看同步影片。

或者說也不是不讓你看,而是必須得有明確證據證明口供有問題的情況下才讓你看。

但是不看的話怎麼能證明口供有問題呢。

而有的地方則是乾脆就告訴你人家都沒錄,總之實務中有很多很多的情況,不是說你律師上去來一句我要看錄影就能看的。

當然也有不少地方,不管法院還是檢察院都允許你看,但是不能複製。

而這種訊問錄影一般都會特別長,那就意味著你律師得坐在那裡把這都看完,其實看完倒也沒什麼,關鍵是你不能來回看!

我這麼說不知道有人能不能理解,影片這個東西你看的時間長了有時候就是發現不了問題,唰一下就過去了。

而且你還得和筆錄進行對應,那就相當於一邊看影片一邊翻筆錄,所以對於一些有疑問的地方其實是得來回反覆看的。

我們都知道,細節才能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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