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對,樂資山旁邊還有兩個法警。
審判長宣佈庭審開始,首先由再審申請人來進行陳述。
周雲沒有動,身邊的孫佳寧開始進行陳述。
申請人樂資山,男,家庭住址……把這些都說完之後,孫佳寧放出了重磅訊息。
“事實與理由:透過查閱原審卷宗可知,原審案件中有一份關鍵證據,也即原審案中的證據三,傷情照片。”
“該照片是被害人右腿膝蓋的傷痕,可以看的出來,該傷痕比較大,原審公訴人以此來證明存在暴力行為。”
聽到這話,出庭的檢察官臉上露出了一絲不自然的神情,尤其是市檢過來的那個領導,臉上的表情有點不對。
他們在開庭前並不知道案件情況,之前也在猜測周雲提出再審的理由是什麼,結果現在看來是從這個證據入手?
法庭內迴盪著孫佳寧的聲音:“但是,這份證據明視訊記憶體在問題!”
話音落下,坐在那裡的李悅頓時臉色一變,她的回憶被勾起來了,那個傷她自然知道是什麼情況。
那是在事件發生前五天,她和朋友去逛街,結果不小心磕到了。
孫佳寧這邊繼續道:“根據法醫學鑑定的常識,皮下出血的情況下,第二天的傷痕絕對不可能是黃色!”
“新鮮皮下出血,應該是呈紅色、青藍色、紫紅色、紫藍色,只有皮下出血後五到七天才,傷痕才會呈現出照片裡的樣子。”
“所以,該證據存在明顯的錯漏!”
法庭內靜悄悄的,感覺像是一根針落到地上都能聽到,樂資山在那裡滿臉的激動,那位周律師果然厲害!
省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互相低聲說著什麼,市檢的那位領導坐在那裡臉色黑的嚇人。
周雲的這個陳述基本上就己經把案子說清楚了,實實在在的證據問題,這不是你想否認就能否認的。
李悅的臉色無比蒼白,她現在後悔了,自己就不應該來參與這個庭審的。
而在她的身後,律師臉上帶著疑惑,之前她根本不瞭解這個情況!
法庭上面,審判長臉上帶著一絲笑容,就得讓你們這群人都看看周雲這次的理由,一個兩個的不斷有人打電話來高院詢問為什麼要立案。
你說為什麼要立案啊,這樣的問題我們不立案難道讓周雲去最高法?
難道讓周雲去實名舉報我們瀆職?
開什麼玩笑呢,這種情況那是必須得立案的,絕對不能猶豫,否則出問題的可能就是他們自己了。
如果這會有一臺相機可以三百六十度拍一張照片,那絕對是絕佳的“眾生相”。
舉證質證環節開始了。
周雲這邊的證據很簡單,那就是京海那位法醫學專家出具的專家論證意見,而出庭檢察員這邊就有點尷尬。
現在這個情況他們有點騎虎難下了,怎麼辦,是要堅持原判決,還是……轉而支援申請人的意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