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542章 您聽懂了沒啊?(2)

作者:左柚姜楠·4個月前

“這究竟怎麼回事啊?”

總算他還算有腦子,本來以被害人的身份出庭的,結果突然之間變成誣告陷害了,這中間肯定發生了不少事。

周雲在旁邊都看無語了,他不知道這個叫李悅的姑娘到底咋想的,這會就算把她男朋友喊進來又能咋樣,總不能指望對方現在帶你跑路吧。

真當司法警察不是警察啊,該上強制手段的時候人家也是能上的。

不過現在他不方便說什麼,隨便對方怎麼說吧。

法庭內的大傢伙基本上都是一個想法,所以都在那裡不說話,書記員更是首接裝死。

反正現在是休庭時間,所以無所謂了。

門外,勞大媽一行人眼見牛奮勇己經進去了,也湊在門口看裡面的情況。

當看到自己的兒子時候,勞大媽頓時有點想流淚,不過她還是記著周雲的話,沒有進去,甚至連一句話都沒說。

現在要做的就是相信那位周律師!

牛奮勇眼見沒人搭理自己,隨即看向了旁邊的律師:“秦律師,到底怎麼回事啊?”

秦律師聞言再次苦笑,但還是開口道:“牛先生,這個情況我真的不好說,這……”

牛奮勇看了看在那裡哭的一塌糊塗的李悅,隨即道:“你給我都說清楚了,不然我馬上去投訴你!”

這律師是他花錢請來的,所以自然能投訴對方。

雖然這是不公開庭審的案子,按理來說律師是不能告訴牛奮勇的。

但是呢,牛奮勇是僱傭律師的人,而且是李悅的男朋友,更重要的是,對方能投訴,而且作為出錢的一方,投訴起來殺傷力十足。

至於李悅自然也能找麻煩,而且理論上來說是有一個罪名叫“【洩露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的。

就是說,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資訊,造成資訊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但這是理論上的情況,實務中因為這個案子判刑的情況極其稀少。

遠的不說,咱就說某地訂婚強姦案,如果真的按照這個罪名來看的話,是不是得把他媽也得抓起來,因為這是不公開審理的案子,但卻被洩露了一大堆資訊。

甚至包括很多的案件細節。

但沒有抓,為什麼呢,這個就自己想了。

也因此,秦律師這會很容易就有了決定,最重要的是,李悅要進去了,這個她看的很清楚,對方是鐵定要進去的。

所以秦律師很快道:“牛先生,情況……情況有點複雜,要不我先給您介紹一下現在的這些人。”

說完,秦律師指了指穿著囚服的樂資山道:“那個是之前強姦案的罪犯,但同時也是您……您女朋友的前男友。”

說完又指了指坐在旁聽席上吃瓜的小哥:“那位,那位是本案的證人,同時也是您女朋友的前男友。”

“哦對,這兩個前男友是同一時間的,我這麼說您能明白嗎?”

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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