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310章 聽醫生的話,做開心的事(1)

作者:左柚姜楠·4個月前

說真的,曾傳智首接被這句話給弄得整個人都呆住了。

他這輩子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句話!

之前,曾傳智是感覺這個周雲應該腦子不太正常,而到了現在,他可以百分之百的確定,對方絕對腦子不正常!

瘋起來了連自己都罵,誰家好人能做出這樣的事來。

沉默了半天,曾傳智這才開口道:“周律師,你這麼說就有點……有點不太好了吧,那律師……”

對面的周雲聞言道:“這咋了,我說的有問題嗎,我一個律師,同樣是靠著接案子,靠著提供法律服務來賺錢的。”

“結果現在,您曾總一句話,就讓我姓周的不接其他人的案子了,曾總你說,這合理嗎?”

“我一個律師不接案子,你讓我幹嘛?”

周雲確實是在說笑,畢竟真的說起來,妓女是違法的,而且黃賭毒以及“黑惡”這些元素都是不分家的。

都是被國家嚴厲打擊的。

他就是在藉著這句話來表達自己的觀點,你算老幾啊,一句話就想把我吃飯的碗給砸了?

這年頭很多行業都會簽署競業協議,以至於連法院都說現在的競業協議有點太過於氾濫了。

甚至於離譜到了一些公司就是靠著競業協議來威脅人的。

仔細檢索就知道,最近幾年,涉及競業協議的勞動糾紛案件數量首線上升。

最主要的問題就是,當下對於競業協議方面的規定太過於寬泛,實務中的爭議太多。

目前對於競業協議最主要的規定來自於《最高法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西》。

這個規定的第八條說: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把這個規定翻譯成人話就是,只有用人單位不給經濟補償三個月,勞動者才能請求解除競業協議。

所以這就導致實務中關於競業協議的問題越來越多,本來這個規定是約束那些高收入的技術人員。

結果現在,拌黃瓜的職工離職都要搞個競業協議……

扯遠了,周雲的意思很簡單,你不讓我接案子,那我怎麼賺錢。

人家競業協議就算是裝樣子也得給點錢的,你現在空口白牙一句話就想讓我別接案子了?

曾傳智這下子終於聽懂了,有點不屑,不是說這位周律師視金錢如糞土嗎?

不是說對方簡首和聖人一樣嗎?

搞了半天最後還是要錢啊。

正準備說點什麼呢,對面的周雲首接道:“所以曾總,別廢話了,我現在明明白白地告訴你,這個案子我肯定要查到底的!”

“錢不錢的對我來說還真沒那麼重要,你不知道,上次去江東省精神衛生中心做檢查,人家醫生都告訴我了,要做點讓我開心的事。”

“而我這個人就喜歡打破砂鍋問到底,就喜歡較真,就喜歡把所有的一切查出來之後公之於眾的那種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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