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工作進行的很順利,這家位於新廣區的網際網路傳媒公司正在日常上班中,結果突然之間就被公安機關給控制了。
“所有人雙手離開鍵盤,都不要碰電腦啊,好了,現在雙手抱頭蹲下,都給我蹲到牆角去!”
老洪一聲怒吼道。
公司裡的員工們都驚呆了,這個時候誰也不敢反抗,周圍站了一堆警察,都在那裡虎視眈眈地盯著他們。
有人在那裡喊冤,但是沒人聽,這個時候不是說這些的時候,先把整個局面控制住才是最好的。
把大廳內的所有人都控制住,然後便是公司的領導,這個更好辦,都在辦公室內,門一堵就行。
“知道為什麼抓你嗎?”老洪看著面前的公司領導開口道。
那領導臉色發青,但還是點點頭:“知道,我……我們搞網路水軍。”
這一看就是老手了,知道公安機關上門後最好的辦法就是配合,配合的好了說不定還能少判兩年或者爭取緩刑。
公安機關上門抓人和打電話讓你過去那情況是不一樣的,前者意味著己經批了傳喚甚至是刑事拘留,說明對方手裡的證據很充分。
老洪隨即又道:“你們搞網路水軍最近針對誰了?”
公司領導:“針對那個網紅周雲,我們誹謗他了……”
老洪看著青縣的同事點點頭,是以沒有問題,很配合。
結果青縣的同事正準備上前呢,這邊的公司領導突然又開口道:“警察同志,那什麼我坦白,是咱們京海的一些人找我們這麼做的,他們讓我們在網上帶節奏,誹謗他人!”
啊?老洪頓時愣住,雖然我知道你很配合,但你這也太配合了吧!
“你確定嗎?確定是京海的人找的?都是誰啊?”老洪瞬間來了興趣。
雖然網路水軍一案是青縣那邊負責的,但是這些人那可就不好說了,畢竟他們可不是網路水軍!
青縣那邊這次立案是以網路水軍的名義來立的,而這幫僱傭網路水軍誹謗他人的,不能按照網路水軍來處理。
老洪的大腦轉的飛快,網路水軍團隊一般是以非法經營罪來處理的,但這次同時也有誹謗他人的行為。
所以這其實是一個想象競合犯,在實務中要擇一重罪處理。
非法經營罪是五年以下,誹謗罪則是三年以下,那肯定是要以非法經營罪來定罪量刑。
但並不能否認存在誹謗罪。
而那些個僱傭者,其實就應該算是誹謗罪的共同犯罪。
公司領導竹筒倒豆子一樣道:“有三個法律諮詢公司的,還有西個律所的……”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老洪一下子兩眼放光:“這個案子歸我們!”
旁邊青縣的同事猶豫了一下道:“洪隊,這應該歸我們吧?畢竟我們都立案了。”
老洪很快就把之前想的說辭拿了出來:“這怎麼能歸你們呢,你們確實立案了,但是這個案子和你們的案子不是一個案子。”
“而且這些嫌疑人都是在京海的,那就應該歸我們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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