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457章 你們不要逼我!(2)

作者:左柚姜楠·5個月前

“老霍啊,這種案子就不用給我了,哪怕出錢再高也不行,我現在都己經被掛上了喜歡送人進去的牌子,總不能再掛一個喜歡送人下去的牌子吧。”

“就這樣,看看所裡其他人能不能接,不能就算了。”

你別說,實務中確實有一些專門做重大刑案法援的律師,送人下去的情況特別多……

用某位律師的話說,從業多年,錢沒賺到多少,但是死在手上的客戶卻越來越多,真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你別說,就這個也得需要一定的經驗才能立足。

你是一個律師,然後你的客戶要被執行死刑了,死刑執行通知給到了家屬,家屬問你呢,領全屍還是領骨灰,什麼時候可以領,最後一面什麼時候見,穿什麼衣服。

以及……這個死刑怎麼執行的,到底疼不疼啊?

這些玩意你說法考的時候也不考,你的師傅也不可能給你教這些,那就意味著你必須得自己在實踐中去學習。

一個冷知識吧,經常被執行死刑的都知道,死刑執行通知書一般都是先給家屬的,雖然規定說要先讓辯護人知道,但實務中還是先通知家屬。

所以就要有點經驗,聽到家屬打電話過來帶著哭腔的時候就要準備開始做個心理疏導,人要沒了。

不過該說不說,做這行的基本上不用考慮好評率什麼的,畢竟……人都下去了,就算再怎麼想給差評也沒用了。

也因此,這些個律師平時聊天時候經常自嘲,誒你的客戶存活率能到多少啊,我今年己經百分之百了。

嗯不用想,一般都是涉毒案件,這型別案件多嚴格基本上都知道,死刑立即執行的機率是特別高的。

扯遠了,周雲趕緊把思緒收了回來,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莫名其妙的想到這個問題,他可以拍著自己的良心擔保,從來沒有送人下去過!

要不改天試試?

咳咳,還是算了吧,對於某些罪大惡極的嫌疑人,自己還是不要去湊熱鬧比較好。

能走到死刑那一步的很多人,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為最高刑就是死刑而己。

接下來的日子周雲繼續在利州瞎玩,玩了一段時間終於等到了千城區法院的傳票,要開庭了。

再次開庭沒有任何意外,倒是林大風這邊又提出了新的觀點。

雖然施靜芙沒有曠工,但其之前的績效考核存在問題,按照公司規定,不應該給她支付那麼高的工資。

但畢竟是因為公司的問題導致,所以之前己經支付的工資便不再追回了,只是現在的賠償標準不能再按照原本的標準計算,得重新進行計算。

可以說,為了能少給錢,林大風可以說真的是絞盡腦汁,2N要給七萬多近八萬的賠償金,他是真的不想給。

而在原告這邊,周雲聽到對方的陳述頓時愣住了,這……是什麼意思?

這意思是說,之前的績效考核不對,而且還拿出了證據,應該不會這麼蠢吧?

雖然民事性質的糾紛,偽造證據什麼的不會涉及到偽證罪,也確實有很多人都會在民事糾紛中偽造證據,但……他周雲還在這裡呢!

在他面前偽造證據?真當他周某人是吃素的?

他真的這次不想送人進去了,你們別這樣啊,為什麼呢?

周雲想看看那份證據,他想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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