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497章 問題的核心還是人(二合一)(2)

作者:左柚姜楠·5個月前

“後續城投自已聘請購買了第三方的物業服務,這說明人家根本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不能算是詐騙”

又是一個典型的民刑交叉案件,合同詐騙和合同欺詐攪渾在了一起。

對於這型別的案件,爭議都非常多,一些律師們做無罪做的最多的就是這型別的案件了。

詐騙,欺詐,只能說中文真的是博大精深,就這倆詞放一塊,絕大多數人都分不清楚到底有什麼區別。

但是在法律上,如果是詐騙,那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欺詐,則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蔣博的意思就是說,城投公司並不是說不出物業費,他只是認為自已這邊的情況特殊,所以需要自行聘請相關的物業服務,所以不需要額外的物業。

也因此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不能算是合同詐騙,頂多是合同欺詐。

你聽著肯定感覺會有點道理,事實上這就是這型別案件容易扯皮的原因,不管怎麼說都感覺有道理。

周雲這邊笑了笑道:“蔣律師,你的意思是,城投公司在明知該專案存在前期物業,而且前期物業公司走了招投標流程的情況下,依舊強行以自已的優勢地位要求開發商排除該區域物業服務,僅僅只是合同欺詐?”

“好,既然這樣的話我有幾個問題想問問蔣律師,方便回答一下嗎?”

這也是周雲喜歡法庭的原因,在法庭上你可以辯論,但是如果直接去報案,那就沒有這樣的機會。

你去報案了,把事情給人家說了,東西放下,基本上這個事就算完了,立不立案完全取決於對方的評估。

張法官依舊保持沉默,看得出來,他今天應該是專門來看熱鬧的。

事實也確實是這樣,城投是不是詐騙,是不是需要移交,這種事情他根本決定不了。

或者說,千城區法院的領導也決定不了,這種事必須得上報給上級法院,然後由上級法院來進行研判和協調。

如果有必要的情況下,甚至還會上報給省高院。

畢竟那是利州市城投,人家是市裡的錢袋子。

所以一般情況下就算這裡面有問題,那法院也絕對不可能會移交,甚至根本都不會上報,除非裡面涉及到了鬥爭和博弈。

周雲再能說,也只會侷限於這個法庭內,哪怕他把法庭內的所有人都說服了,也沒有任何作用。

這種事牽一髮而動全身,咋可能是你一個律師胡咧咧幾句就能咋樣的。

能有現在這樣的機會,已經是他的身份使然,換一個律師,他今天連這些話都說不出來。

蔣博不甘示弱地道:“周律師有什麼想問的隨便問。”

周雲開口道:“蔣律師,我想問的第一個問題是,城投明知康得公司拿到這個專案是花了很多錢的吧。”

蔣博不說話了,這問題他沒法回答。

周雲這邊眼看對方不說話,頓時又笑道:“第二個問題,城投說是因為自已的情況特殊,所以需要自行聘請第三方的服務,而且必須得完全排除前期物業的服務。”

“那好,我這裡有一份江東省各大城投公司的物業服務情況,我們可以看到,目前江東省城投一共有二十四家。”

“除了利州市城投之外,剩下的二十三家城投都自行聘請了第三方的服務,但是,我們同樣可以看到,這二十三家城投裡面,沒有一家城投直接完全排除了駐地專案的物業管理。”

以周某人現在的人脈,這些東西都能隨便查到,實在不行還有老莊在呢。

”。的已自是也司公業,的發開已自是就案專的地所住家人過不,投城級省家一有是倒,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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