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非常美妙的早上,周雲依舊早早地從床上爬了起來,今天可是個大日子。必須得早早的起床,出發。
按照河東省這邊關於行政訴訟的管轄規定,明山市的所有行政訴訟都歸一個叫平和縣的法院管轄。
臨上縣到平和縣大概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所以今天必須得早點出發。
快速洗漱完畢,下樓隨便吃了點早餐,周雲隨即便拄著自己的純鋼柺杖出了門。
事實上這段時間以來,周雲經常會忘了拄拐的事,畢竟他現在早就能健步如飛了。
一個殘疾人是絕對不可能忘了自己的柺杖,因為沒有柺杖他寸步難行。但是一個健康人肯定會經常忘記。
好,在臨上縣這邊貌似大家都對這個事不太關心,所以有時候忘了就忘了,不過今天畢竟是去起訴的日子,該拄還是得拄。
吃了早餐,拎著自己的包,周雲便坐車出發了。
與此同時,煤礦這邊,吳永盛也己經讓人在法院這邊守著了,看看周雲會不會來。當然,他們守的是臨上縣法院。
畢竟這次誰也不會想到周雲居然會奔著行政訴訟去。
或者說在這樣的案子裡,很少有人會想到煤礦開採這個情況不單單是民事侵權。
計程車師傅開得很快,一個半小時的車程,他用了一個小時十分鐘就到地方了。
周雲下車,隨即便拎著包首接往裡走,時間剛剛好,法院立案庭這邊應該也是剛剛開門不久。
還是和其他地方法院一樣,先是在門口登記了身份證,然後又拎著包往裡走過安檢。
該說不說,現在各地法院對於這個安檢情況也是越來越嚴了,你放在以前的時候,那除了特殊案件之外,隨便都能進去旁聽,而現在呢,基本上想都不用想。
安檢人員自然看到了周雲的純鋼柺杖,不過並沒有說什麼,畢竟你總不能不讓人家拄柺杖吧,那就太過分了。
萬一要是被有些人拍個影片傳出去又是麻煩,這年頭類似的事太多了。
還是和往常一樣,先取號,然後排隊等候。
因為是行政訴訟的統一管轄法院,所以這邊的視窗有額外的行政訴訟視窗,而且看樣子好像起訴的人還不少。
事實上,到了現在,行政訴訟其實不少了,只是很多情況下這條路並不好走。
行政訴訟這個東西,從設立之初開始,便不是什麼好走的路,89年第一次設立行政訴訟法,90年開始實施,然後遭遇了巨大阻力。
當時真的可以說從高階官員到基層幹部都對這部法律存在著極大的牴觸情緒,甚至有很多地方的上百名幹部簽名寫信反對。
有些地方首接集體提出辭職,說是出了這個法就沒辦法開展工作。
原因很多,認為“如果公民可以告政府,政府還有什麼權威”,那到時候還敢不敢管了?
人家說了,帽子上有國徽,怎麼能坐在被告席上呢?
甚至當時還有一些觀點認為,這會助長“刁民”告狀,破壞社會秩序。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意識形態領域的問題,這個就不展開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