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情節嚴重有那麼幾種情況,環境汙染,亦或者是相關損失達到十萬元以上。
理論上來說,其實周雲根本沒必要等到這份證據出現,因為他己經有了當地環境汙染的相關證據。
但為了穩妥起見,周雲還是等了一下,之前證據交換的時候,他透過對方的證據目錄己經知道了對方會提交這份證據。
既然己經知道,那就等等也無妨,反正不著急,這種案子肯定是證據越充分越好。
很多人還是不理解證據交換的意義。甚至於現在很多小說,乃至於一些短劇裡面,都出現了一些橋段,就是說主角故意不提交關鍵證據,甚至於故意提交錯誤的證據,然後再法庭上又重新提交。
以此來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證明自己的能力。
這種橋段其實讓人無話可說,因為真要是這麼幹,那他首先會被法官給處罰。
什麼情況下不會被法官處罰,那只有像周雲這樣,對方提交了相關證據後,發現了問題,指出對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官就只能按照周雲說的那樣進行審查嗎,也不一定。
理論上來說,法官是可以首接拒絕周雲的要求,因為法庭上就是他最大。
但顯而易見的是,周雲的身份擺在那裡,他在法庭上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審判長一般來說是不會首接拒絕的。
很快,兩個部門以及第三人發達煤礦的舉證也都完成了,輪到了周雲質證。
周雲清了清嗓子,然後不慌不忙地開口道:“審判長,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我發現了一些關於發達煤礦非法採礦罪的相關犯罪線索。”
“因此,我申請法院移交相關犯罪線索。”
這話一齣,頓時整個法院裡從審判長到下面的被告和第三人全部都愣住了。
不是哥們,你要不要聽聽你在說什麼?
發達煤礦還非法採礦罪?你知不知道人家是有采礦證的煤礦啊!
上面的審判長周法官表面上看起來面無表情的樣子,但內心己經開始瘋狂吐槽,果然啊,這個周雲又來了。
之前就擔心他在法庭上搞其他的么蛾子,所以在庭審的時候還故意向著他了一點,就想著讓他能別亂說話,儘快把這個庭審結束。
結果呢,這還是搞出了意外,而且為什麼會說發達煤礦存在非法採礦罪呢?
審判長周法官趕緊開始翻手中的證據材料,之前他確實對這些證據都進行了一個審查,但沒有往那方面去想。
而在被告那邊,王許軍一臉懵逼地看著對面的周雲,他不知道對方這麼說的意義在哪裡,非法採礦罪?
殷方林則是坐在那裡一言不發,只是臉色很難看,不知道在想著什麼。
吳永富臉色有點不太好看,但他還是準備低聲詢問一下旁邊的米武生,看看對方說的是個什麼情況。
但是身邊坐著的吳永盛再次忍不住了。
正如之前說的那樣,他這人脾氣有點不太好,一旦脾氣上來了,不會管什麼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