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747章 我給過你們很多機會(1)

作者:左柚姜楠·4個月前

平和縣公安機關過來的帶隊民警瞅了瞅面前的周法官,又看了看在場的其他人,隨即開口道:“到底是什麼情況?”

周法官在那裡,隨即道:“大概情況之前電話裡不是說過嗎?就是這兩個人開了煤礦,然後越界開採,導致當地生態環境惡化。”

“並且還造成了當地社會和個人的經濟損失,目前看來嫌疑很大,所以在審判中,我們發現這個問題後,決定進行移送。”

說著話,周法官將手中的幾份材料遞了過去。

“這是臨上縣自然資源管理局委託省內專業機構做出的相關調查報告。”

“這份報告可以證明發達煤礦確實存在越界開採的情況……”

帶隊民警將手中的材料翻開來看了看,情況也確實和周法官說的一樣。

周法官又接著道:“還有這份材料是河東省地質災害司法鑑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鑑定可以證明……”

在場眾人看著周法官和帶隊民警說著話,臉上的表情有點懵,這些話好像聽著很耳熟的樣子,這不就是剛剛周雲說的那些話嗎?

結果現在被這位周法官拿過來,原封不動地告訴民警,該說不說,這位周法官也是個妙人。

或者說其實體制內這型別的人很多,他們礙於一些情況沒辦法首接做什麼,但是順水推舟的本事還是很大的。

帶隊民警看著手中的這些證據材料,再次瞅了瞅對面兩個看起來特別忐忑的男人,隨即道:“他們倆就是這個發達煤礦的實際控制人是嗎?”

其實民警嘴裡還有一句話沒說出來,這證據也給的太充分了吧。

甚至可以說,接手的公安機關都不用再怎麼去專門偵查,把手頭的這些證據整理一遍就夠了。

如果是其他情況下,那說不定還需要對證據進行一番驗證。

但是現在,看看手中的證據吧,要麼是專業的調查機構出具的,要麼就是省級司法鑑定中心來做出的司法鑑定。

換句話說,這些東西都是可以首接拿到法庭上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十足。

不過這個案子和他們沒關係,他們這邊必須得進行移交。

臨上縣的同行們運氣還真好啊,問到了這麼一個案子,既重大又簡單。

不過想到這個案子後續可能會造成的麻煩,帶隊的民警又忍不住想笑。某種意義上來說,那邊的同行真的是運氣太好了。

周法官這邊很快道:“對,他們就是實際控制人,一個叫吳永富,一個叫吳永盛,是兄弟倆。”

帶隊民警隨即道:“那行,你們兩個現在跟我們先走一趟。”

對面的吳永富和吳永盛現在也不好說什麼,剛剛那些質疑的話都己經說完了。

管轄方面,人家法院的那個法官也都說的很清楚,他們報案不可能首接向隔壁縣公安機關報案。

肯定是先向本地公安機關報了案,然後再由本地公安機關接手案件,再進行一個移送。

所以現在他們要做的就是配合。

很快,幾個民警上前就帶著吳永富兩人往外走。

吳永富的眼睛死死地盯著人群裡的周雲,現在他對這個姓周的真的可以說是恨之入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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