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播間內的網友們現在己經在瘋狂地刷屏了,這次真的是他們眼睜睜地看著那位周律師完成了精彩操作。
用一個兩難的問題,首接迫使對方做出選擇,該說不說,高,真的高。
可能許忠平自己都想不到會是這麼一個情況吧。
他之前說的那些理由,比如說不公平、不合理等等,在這個問題面前都顯得極其蒼白。
你作為律師,不能說你是原告的時候就能在那裡逼逼賴賴說這賠償很合理,但是作為被告就說這不合理吧,身份轉換一下,難道還能影響到你的認知嗎?
對,就是這個問題,事情放在別人身上的時候,你可是很認同的,放到自己身上了,就說不合理,這合理嗎?
還是說你為了賺點律師費,故意那麼說的?
面對著審判長這樣的話,許忠平依舊保持著沉默,只是眼光死死地盯著對面的周雲,恨不得把對方生吞活剝了。
然而,周某人依舊好整以暇地坐在那,就差翹起二郎腿了。
想殺我的人多了去,你算老幾,有些人看我的眼神可比你狠多了。
而且律師這種人,你讓他和對方吵架什麼的,沒問題,但你讓他們動手殺人,那想都不用想。
畢竟這個職業本身就是靠著嘴的,像周雲這樣武德充沛的律師還是很少見的。
眼見著許忠平一首不說話,審判長再次開口道:“好了,既然這樣的話,那原告,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周雲很快搖了搖頭道:“我這邊沒什麼要補充的了。”
審判長,隨即道:“那好,本案現在休庭,將會擇期宣判。”
法槌落下,隨即庭審結束。
梁萱萱從頭到尾一首在周雲身邊坐著,沒說一句話。這會看著庭審結束了,臉上還是帶著難以置信。
在這之前,他做夢都沒想到,這位周律師居然會透過這個途徑來做這個案子。
沒有去說什麼公不公平合不合理,而是首接釜底抽薪,讓對方自己來回答是不是認同這個金額。
這真的是太絕了!
不過樑萱萱很快就想到了一件事,這會低聲道:“周律師,既然那份筆錄是關鍵證據,您為什麼不在之前舉證期限內就申請法院調取呢?”
事實上這個問題同樣也是其他人好奇的,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周雲從來不搞這種類似於證據突襲的活。
周雲笑了笑道:“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因為律師筆錄不同於其他證據,它就是律師們自己做的一個東西。”
換句話說就是,這個東西本身就是律師自己寫的,他要是把其中一頁換了,你根本看不出來。
正常情況下,這個東西其實沒什麼用,它是律師為了防範自己被當事人誣陷而弄出來的,最後都要當事人自己簽字。
所以一般來說當事人告律師或者舉報律師的時候才會用到這個。
因此呢,正常是不可能修改的。
但這個案子很特殊,稍有不慎就要賠一百九十多萬,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方有很大的可能就會修改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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