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我爹孃說了,過兩日,就讓我和姐姐跟著劉阿婆離開。
嗚嗚~,我不想離開,我想留在家裡。
我也捨不得你和小丫還有大石狗蛋,你能不能讓你爹去我家說一聲,別送我走。”一個頭發枯黃,個頭很小的小姑娘對著蒼梧抹眼淚道。
聽到這話,蒼梧低頭看了小姑娘一眼。
此時,他己經接受完原主的記憶,對小丫頭的哭聲,可是完全免疫的。
這裡是杏花村,齊國國都附近的一個村莊。
雖然杏花村距離京城很近,到京城坐馬車也只需半天時間,但村裡村民並不富裕,去過京城的人更是少數。
原主是個農家子,但原主的爹,是村裡的里正。
在杏花村,原主家日子算是過得不錯的人家。
而他對面哭著的小姑娘,是這個小世界的女主。
小孩子交友,那是不在意家裡條件的。
原主家裡最起碼能解決溫飽,甚至有餘力送原主去讀書識字。
但女主家,可是村裡最貧困的人家之一。
雖然家庭條件不同,但女主和原主,還有村裡同齡的幾個小孩,平日裡一首在一起玩,關係不錯。
女主十歲,原主九歲的時候,女主家三叔要成親,卻沒有銀子,就將主意打到了女主和她姐姐身上。
本來,女主的奶奶是準備將她們姐妹倆首接賣了,換來銀錢給自家三兒子娶妻,順便改善一下家裡條件的。
女主嘛,別的不說,長相肯定不會差,能賣的上好價錢。
可女主跑到原主這邊哭著讓原主幫忙,求原主找他爹,讓女主的家人別送走她。
當時,原主只有九歲,雖說開始讀書,但壓根不知道幫助女主的話,他要付出什麼。
在女主的哭求,還有其他幾個小夥伴的催促聲中,原主去找了他爹。
最終的結果,是女主的姐姐被賣,但女主,由原主家補上銀錢,留在了家裡。
可那份銀錢,是原主家每個兒子都有固定數額的讀書錢和結婚錢。
錢給了女主家,女主,就成了原主的未婚妻。
只等原主長大後,嫁給原主。
畢竟,原主家又不是做慈善的,也不是銀子多的花不完,不可能為了一個沒什麼關係的村裡丫頭,花費十幾兩銀子。
按理說,銀子給了,婚約定下來,女主和原主不管以後感情如何,最終要度過一輩子的。
可人家是女主,原主不是男主啊!
在給了銀子,定下婚約沒幾天,女主就離開了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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