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夢迷城》第482章 【以父之名】教之奧義(2)

作者:七月妻·5個月前

但現在的寢室裡,除了沈柔和李敏外,還有夏美妮,韓曼曼,凌雪,江颯,顧悅,包玲玲。

六個人!

加上林夕,以及自始至終沒有出現的田娜娜,正好湊齊了十張床鋪。

這也就是說,田娜娜的位置並沒有被誰替代,而是在這六個人裡,其中有一個並不是沈柔的室友!

是被詭夢混進來的!

但這個人究竟是誰?被混進來的用意又是什麼?此時林夕還無法得知。

當然,最大的謎團還是關於審判之夜。

那一條條規則,在其他幾位女生看來或許困惑,但久歷詭夢的林夕,早己經在規則被宣讀出的剎那,將其一一拆解。

【審判之夜】——無疑在預示著,今晚,詭異將會真正降臨。

【凡有罪之人,當受神罰】——何為有罪?答案尚不清晰,但神罰必定意味著死亡。

【執審判之筆者,可書罪人審判之名,定其罪責,裁其刑罰】——顧名思義,只要用審判之筆在本子上寫下被審判的罪人名字,這個名字的主人,同樣會死。

【執審判之筆者,不可無故作見證,乃受十誡,承滅世之刑】——這一條尤為需要慎重對待。

以林夕理解的意思,應該是不可以在本子上亂寫名字,否則不僅書寫的人被視為有罪,恐怕所有人都會受到牽連,滅世…或許代表的便是詭夢崩毀,塵埃不留。

這正是林夕剛剛想要不惜一切阻止顧悅亂寫的原因所在。

至於最後一條…

【七罪不淨,輪迴不止,首至…永墮無間地獄】——很明顯,被審判的罪名有七種,若是不能將罪人全部刑處,詭夢便無法破解。

“七種罪行…難道是,七宗罪?”

林夕在心中暗暗沉吟著。

在這些規則的字裡行間,似乎的確處處都流露著某種‘教之奧義’。

“所以…以【死亡筆記】的框架套上【七宗罪】的核心,就是這次詭夢構建的基礎邏輯麼?”

林夕的推測在逐漸接近真相。

但可惜的是,林夕並非教徒,對【七宗罪】的具體釋義也不瞭解,僅僅能夠從以往生活中獲取到的支離破碎的資訊裡,勉強拼湊出一兩種而己。

就在這時,不知不覺中,隨著寢室中的掛鐘指標滑向十點。

霎時間,整個寢室陷入了一片黑暗。

熄燈了。

其他女生都己經爬上了床,大多拉起簾帳,裡面透出微弱的光亮,似乎正在擺弄著手機。

“誒?美妮去衛生間這麼久,怎麼還沒回來,不會拉虛脫了吧?”門口位置的上鋪,顧悅從簾帳裡探出頭,對下鋪說道,“飽飽,你去看一下吧。”

正好包玲玲還沒有躺下,聞言‘哦’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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