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殺了,做人沒必要太正常》第156章 名字的由來(2)

作者:圓頭圓腦圓肚皮的橘子·5個月前

“我其實很好奇,你的名字是誰給你取的?不是很符合你們當地的特色。我看你們村裡的人名字大多是石頭、林生、水生、春生、春妮、田野這種名字。”君遠一下一下的敲擊著他手上的本子。

作為現場除關知微以外唯一的活口,吳歡被挖了個底朝天。

他媽媽是被拐賣的。

“這麼有文化的名字,當然是我媽取的。我奶奶說,她生完了我,突然掙扎著坐了起來,笑了。爺爺奶奶正討論著給我取什麼名字,她說:‘叫歡吧,歡樂喜悅,快樂幸福。’奶奶到現在還叨咕,看她那麼主動,以為她想開了,誰知道還能跑呀。”

吳歡噗嗤一笑:“所以說人傻嘛,我姓吳啊,吳歡。這輩子都沒有歡樂喜悅,快樂幸福。”

君遠像一個摒棄情感的冷漠執行機器,繼續追問:“你既然能找到你媽留下的農藥,說明你看見她想喝藥自殺,她後來走了,是你放跑了她?”

“是。”

吳歡都挺大了,大概八九歲了,和爸爸要了錢,要領媽媽去趕集。

媽媽肚裡還有個孩子,她年紀也不小了,誰都想不到她會跑。

她也沒想到自己還能跑。

小吳歡把錢都給了她,買了票,說:“媽,到時候我就跟他們說,你上山砍豬草去了,我幫你拖延時間,你快跑,一定要快快跑。”

媽媽當時眼淚就落下來了,說了很多話,他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她說——你來找我,我叫高……什麼。

吳歡不記得了,但他覺得他應該叫高歡。志存高遠,人生歡暢。媽媽可能到了最後,後悔給他取這個名字。

因為他放跑了媽媽,還拖延了找人的時機,被爹一遍一遍毆打,遍體鱗傷,連學都不給他上了。

他也從來沒有試圖去找過媽媽,媽媽不愛他。

人都逃跑了,還被他找到,那和被噩夢纏上有什麼區別?

君遠做了個結論,“你共情你的媽媽,所以你也同情關知微,你願意為她背黑鍋。 ”

吳歡忽然笑了:“你要這麼說的話,那人都是關知微殺的,她故意下毒,她故意提刀砍人,你們判她死刑吧。她是我爹給我買回來的媳婦,死人不分傻不傻,能不能讓她給我配陰婚啊?她可是我爹花錢買回來的人呢,我花錢了就是我的。”

“我希望你不要帶情緒的來跟我談論這件事情。”

“君警官,我都要死了,你懂不懂?我要享受一下我的餘生,我的餘生可能就五分鐘。請你放過我吧,你想聽的話我已經說完了,就是關知微殺人,她沒瘋,你把她抓了槍斃了吧。”

吳歡擺爛,眼睛一閉。

只有他一個活口,他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我想查清楚每個刑事案件,不是為了完成指標,而是在履行一個現代社會最核心的契約:國家壟斷了合法的暴力,作為交換,我們必須負起“查明真相、保護無辜、懲罰罪惡” ,這是絕對的責任與底線。”

君遠一字字道:“我在盡我的全力,也請你配合我,好嗎?”

吳歡睜開眼睛,眼珠子轉了一圈,忽然勾起一個笑:“君警官,好人犯錯成本和壞人是不一樣的。壞人想打就打,想罵就罵,能從殺人放火中過得快樂;好人不一樣,不喜歡和人發生衝突,不喜歡打人罵人,即使做壞事,最後也只會覺得精疲力。被人打一巴掌,反手打回去,這是公平嗎?不是。被人打一巴掌,捅對方一刀,這才是公平。只可惜這份公平沒辦法裁決,至少你裁決不了,對嗎?”

君遠面容沈重,說:“我所代表的,是法治的起點,正義的底線。”

----------------------------------------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