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幹完活才摸魚,從不會耽誤刑部正經差事,只是閒暇時間偷會懶消遣而己。】
雲鳳輕聽了系統的話,心裡頓時鬆了大半:【那就好。】
尚書大人也悄悄鬆了口氣,還好還好,這些兔崽子們底線沒丟。
雲鳳輕知道刑部眾人雖然摸魚卻沒耽誤政務,稍稍放下心來,自己摸魚的興致也淡了些,索性認真看起卷宗來。
她一頁頁翻過,大多數都是小偷小摸,鄰里糾紛,尋常鬥毆的案子,判處都挺合理的。
首到翻到一處城西寡婦殺人的案件,她皺了皺眉 。
卷宗大概是這樣說的。
城西有一個姓張的女子,丈夫早亡,與婆母孫氏相依為命,平日以沿街售賣針線繡品為生,歸家多為深夜。
本月十六日晚上,天色漆黑,張姓女子卻遲遲沒有回家,婆母孫氏擔心她的安危,於是便沿著路去尋找,在西郊荒徑處尋到了張氏。
彼時的張氏,衣衫凌亂,衣襟處還沾著暗紅色血跡,神色極為慌張,身子發軟站立不穩。
孫氏連忙追問緣由,張氏哭訴顫抖,說是自己途經小路的時候被王三攔住調戲,意圖施暴,她情急之下拿出隨身攜帶剪繡布的剪刀,慌亂掙扎的時候捅了他。
她的婆婆孫氏聽了大驚,安撫完張氏後,便去張氏所說的地方去看王三的情況。
只是到了那裡卻並未看見王三,只是在地上看到零星幾點血跡。
婆媳二人都以為王三隻是輕傷,自知理虧離開了。
二人驚魂未定,不敢多留,便互相攙扶著匆匆歸家,並未多想。
首到第二日,清晨上山砍柴的百姓路過荒郊,發現了王三的屍體,上報給了官府。
官府當即派人前去檢視,順著線索找到了張氏身上,上門傳呼婆媳二人。
張氏聽聞王三己死,當場駭然失色。
經縣衙,刑部先後核查,張氏承認刺傷王三,兇器樣式與傷口情況吻合,人證物證俱全。
遂判定張氏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秋後問斬,案件報刑部最終複核。
雲鳳輕一字一句看完卷宗,總覺得哪裡不太對:【統統,你能查到這個案件嗎?人真的是張氏不小心弄死的嗎?
我怎麼覺得這件事太巧合了,張氏一個弱女子,又不懂武,怎麼就那麼巧一剪刀就把人捅死了?
而且,她婆母孫氏去的時候人還不在,那證明王三當時傷的應該沒那麼重吧?
你說,會不會張氏那一刀並沒捅死他,而是事後有人補刀了?】
她以前看看電視刑偵劇,經常有這樣的例子。
當事人情急之下捅了人一刀,以為把他趕跑就好了,轉頭離開,結果另有旁人路過,趁機補刀致人死亡。
一旁低頭認真批改卷宗的刑部尚書,聞言皺了皺眉。
張氏這個案件他知道,當初他也曾有過和公主一樣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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