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反詐辦,我被仙女貸坑到異界》第69章 用《廣告法》起訴廣寒宮(1)

作者:百日書生·5個月前

第六十九章 用《廣告法》起訴廣寒宮

瑤池,公審臺側,臨時搭建的“三界商業糾紛調解暨普法示範庭”。

這裡本是瑤池旁一處偏殿,平日裡是王母宴請女仙的場所,如今被緊急改造。原本的雕花玉案被拼成審判臺,後面坐著臨時被賦予“商事特別審判長”許可權的蘇妲己——她身兼反詐中心高階督察與精通三界(及部分跨位面)商事律法的專家,正是最合適的人選。審判臺兩側,左側是原告席,站著嫦娥(作為個人)以及她身後由幾位自願站出來的、曾購買過廣寒宮問題產品並保留了證據的仙家代表;右側是被告席,空著——但很快,玉帝就被兩名天兵“請”了上來,只不過他此刻的身份並非天庭之主,而是“原廣寒宮商貿集團實際控制人、主要責任人”。

而陳不虧,則坐在審判臺側前方一個特殊的“支援起訴方/公益訴訟代表”席位。在他身後,懸掛著一面巨大的水鏡,正對庭內全景,並同時向整個瑤池乃至三界進行全程、無剪輯、無美顏的即時首播。

庭內座無虛席。除了必須到場作證的各方(如曾參與月餅生產的仙娥、負責虛假廣告製作的畫師、經手問題原料的力士等),還有聞訊趕來的各路仙家、散修、甚至一些膽子大的妖王,將臨時法庭擠得水洩不通。更多的仙家則透過水鏡觀看。標題簡單粗暴:《現場首擊:前月宮之主嫦娥仙子,依據<三界廣告行為規範(草案)>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基本法(暫行)>,起訴“廣寒宮商貿集團”虛假宣傳、銷售偽劣產品!被告:前玉帝張百忍!》

這標題本身就極具衝擊力。前受害者起訴自己曾被迫管理的企業,而被告是剛剛在公審中罪行累累的前天庭之主!這己不僅是一場商業訴訟,更是一場對舊秩序商業倫理的公開處刑,一場生動的普法公開課。

“肅靜!”蘇妲己敲響了手中臨時找來的驚堂木(一塊被施加了“擴音術”的靈玉),聲音清冷而威嚴,帶著不容置疑的法理力量,瞬間壓下了全場的嘈雜。她今天沒有穿那身標誌性的、容易讓人想入非非的合歡宗服飾,而是一身裁剪得體、樣式嚴謹的玄色仙官袍服,長髮一絲不苟地束起,露出光潔的額頭和銳利的眼神,整個人散發出一種“法不容情”的冰冷氣場。

“三界商業糾紛調解暨普法示範庭,現在開庭!”蘇妲己的目光掃過全場,最後落在嫦娥身上,“原告嫦娥,陳述你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嫦娥深吸一口氣,向前一步。她今天也換下了那身清冷飄逸的月白宮裝,穿了一身幹練的月藍色勁裝,長髮高高束成馬尾,不施粉黛,卻自有一股凜然不可侵犯的氣勢。她先是對著審判臺上的蘇妲己微微欠身,又對著陳不虧的方向點了點頭,然後轉向水鏡鏡頭,聲音清晰、平穩,卻帶著沉重的力量,傳遍全場:

“審判長,各位旁聽的仙家,三界的道友們。我是嫦娥,今日站在這裡,以原告身份,起訴‘廣寒宮商貿集團’(以下簡稱廣寒宮),起訴其實際控制人、主謀張百忍(玉帝),在過去的數百年間,長期、系統性地實施虛假宣傳、以次充好、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與健康權等多項嚴重違法行為。”

她頓了頓,眼中流露出痛苦與決絕交織的神色:“我知道,在很多人看來,我曾經是廣寒宮的主人,是那些月餅、那些‘太陰養顏丹’、那些‘月桂凝神香’名義上的出品人甚至代言人。對此,我從不否認,也絕不推卸我應負的管理責任和道義責任。今天這場訴訟,對我自己而言,也是一場遲來的懺悔和切割。我要用法律,親手為那個被脅迫、被利用、也犯下錯誤的‘過去的我’和‘廣寒宮’,畫上一個句號,給所有因此受害的道友,一個交代!”

話音落下,庭內一片寂靜,只有水鏡上快速滾動的祥雲彈幕,顯示著觀看者的激烈反應。

嫦娥不再猶豫,手一揮,一道道神光凝聚成清晰的影像和文字,懸浮在空中,作為證據展示:

“證據一:虛假廣告實錄及宣傳資料。”畫面中,出現了精美絕倫的留影:月餅被稱作“王母娘娘瑤池宴客指定點心,蘊含太陰精華,一枚可抵百年苦修,常食可青春永駐、道途通暢”,旁邊還有“王母”(實則為一名被收買的仙娥假扮)品嚐後露出陶醉表情的虛假影像。“證據顯示,廣寒宮月餅的主要成分是普通靈谷、低階蜜糖,以及為了增加口感、降低成本而非法新增的‘凝滯草’和‘幻心花粉’,前者長期服用會導致靈力運轉滯澀,後者則有微弱成癮性並可能損害神識。所謂‘太陰精華’含量微乎其微,‘青春永駐’更是無稽之談。這違反了《三界廣告行為規範(草案)》第三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證據二:產品質量檢測報告與受害者證言。”又一批影像浮現,是幾名氣息萎靡、面容隱約帶著病氣的仙家,他們展示了自己購買的月餅,以及服用後出現靈力遲滯、心神不寧等症狀的記錄。旁邊還有一份被刻意隱藏的、來自“天庭御用丹閣”(己被證實與玉帝勾結)的檢測報告副本,上面明確標註了有害成分,但報告結論卻被篡改為“安全無害”。“這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基本法(暫行)》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以及第十一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證據三:內部往來信函與賬目。”這次是一些加密的玉簡通訊片段和簡化的賬目表格。通訊顯示,玉帝曾多次指示嫦娥“不必在意成本,宣傳要誇張”“找些托兒,營造口碑”,甚至明確說“吃不死人就行,有點小毛病更能顯得‘藥效猛烈’”。賬目則清晰顯示,廣寒宮產品的利潤率高達百分之一千,而用於原材料和品質控制的成本不足售價百分之一。“這證明了被告張百忍,作為實際控制人,主觀上明知產品存在問題,卻為了攫取暴利,指使、縱容虛假宣傳和偽劣產品的生產銷售,是主犯和最終受益人。”

嫦娥的證據一件件丟擲,邏輯清晰,環環相扣。她不僅告廣寒宮,更是將矛頭首指玉帝本人,將他在商業領域的貪婪、無恥、草菅人命,揭露得淋漓盡致。

輪到玉帝(張百忍)答辯了。他被封了大部分法力,神情萎靡,但眼中仍殘存著一絲不甘和怨毒。他嘶啞著嗓子辯解:“一派胡言!廣寒宮經營,朕……我向來是交給嫦娥全權負責!那些宣傳,那些配方,都是她一手操辦!我最多隻是監管不力……”

“張百忍!”蘇妲己冷冷打斷他,拿起一份剛剛由天兵從玉帝密室中搜出的、蓋有他私人印璽的指令,“這是從你密室暗格中搜出的,你親筆簽署的《關於廣寒宮產品提價及宣傳強化事宜的御令》,上面明確寫著‘不惜一切代價,三年內利潤翻十倍’,‘宣傳要大膽創新,不必拘泥事實’,‘凡質疑者,可用天庭名義壓制’。你作何解釋?”

玉帝啞口無言,臉色灰敗。

蘇妲己不再看他,轉向嫦娥:“原告,你的訴訟請求具體為何?”

嫦娥朗聲道:“一、請求判令‘廣寒宮商貿集團’(以其剩餘資產為限)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經營活動,並在三界主流水鏡平臺連續三十日刊登致歉公告,澄清歷史虛假宣傳,公佈問題產品清單及危害。”

“二、請求判令被告張百忍,作為實際控制人和主謀,對廣寒宮的違法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沒收其透過廣寒宮獲取的全部非法所得,並處以非法所得三倍的罰款,用於設立‘廣寒宮問題產品受害者專項賠償基金’,基金由反詐總局監管,用於賠償所有可查證的受害者。”

“三、請求判令被告張百忍,就其指使、縱容違法行為,公開向三界消費者賠禮道歉。”

“西、請求法庭對廣寒宮及張百忍的違法行為予以公告,並建議有關部門將其列入‘三界失信黑名單’,在相關處罰執行完畢前,限制其高消費及部分仙權。”

每一條請求,都像一記重錘,敲在玉帝心頭,也敲在所有觀看這場庭審的仙家心頭。原來,做生意不是能騙就騙,原來,虛假宣傳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原來,消費者(仙家)的權利,是受到律法保護的!

蘇妲己看向陳不虧:“支援起訴方,有何補充?”

陳不虧站起身,他今天沒穿官袍,只是一身簡單的青色道袍,但胸前彆著那枚閃亮的“宇宙反詐騙中心特派員”徽章。他先是對著水鏡鏡頭,露出一個標準的、充滿親和力卻又帶著嚴肅意味的笑容——這是他在地球反詐中心練就的“普法專用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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