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摩挲著手裡的房產協議,紙頁邊緣被捏得發皺。這些年的日子像蒙了層灰的玻璃,看得清輪廓,卻透不進光——她怎會不知道兒子李成的心思?可知道又能怎樣。
李成不是沒動過去找李娜的念頭。一年多前,在電視上看到李娜的玉茗閣開業還有好多大人物來捧場!
他有去過,可還差兩個門口,就被兩撥人給堵住了。
那些人穿著不起眼的夾克,但看眼神就知道不好惹只說“李總不想被打擾。”沒動手,可那股子壓迫感,讓李成腿肚子直打轉。
後來才知道,一撥是陌家的人,另一波是韓家的。
哪撥都不是他們這種人家能惹的,真碰了,這輩子怕是都得窩在底層爛泥裡。
他們也不是沒想過用其他的手段,但總之本就沒那麼狠。
就有朋友,剛發了一段李娜不孝順父母的文章,到網際網路上。
可結果就是就沒發上去,稽核就沒透過!
有一回說的比較模糊,通過了,結果沒到20秒就又被下了。
唯一一次沾上邊,是李成不知走了什麼運摸到公司樓下,李娜不在,助理出來遞了個信封,裡面是五萬塊,就撂下“勿擾”兩個字。那錢被李成扔在地上,臉青一陣白一陣!
但最終又給撿了起來,他回家就發了場高燒,燒退了,也徹底蔫了。
“她是真恨我們啊。”李母喃喃自語。當年那個十幾歲的丫頭,怎麼就這麼記仇。
可再恨,李成也是她一奶同胞的弟弟啊,沒招她沒惹她……李母嘆了口氣。
丈夫人還在監獄裡,當年被送進去時,她就隱約猜到是李娜的手筆,沒證據,可當媽的直覺準得可怕。
後來聽說在裡面又犯了事,加了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出來!
李成站在窗邊,冷眼看著律師唸完協議條款,看著母親在末尾簽字。
窗外是開發區密密麻麻的樓房,他們這套二樓,採光最差,也是最便宜的。
別說1樓是最便宜的,這1樓有個小花園,頂樓雖然冬不暖夏不涼,但是採光好。
就以李娜的身家給這點,跟打發要飯的沒兩樣。
“這就是用法律另類的方式斷絕關係了?還別說,這法律條文磕的挺好。”
他嗤笑一聲
李母把協議疊好塞進抽屜:“住你的就是,別想那些有的沒的。”
“住?”李成轉身,眼裡冒著火,但還是閃過其他“這房賣了能換七十萬!夠我盤個店了!”
“賣了就什麼都沒了。”李母瞪他“七十萬看著多,花起來像流水。攥著房,至少有個窩。你要做買賣,你自己想轍去,別打房的主意。”
她這輩子沒讀過多少書,也沒什麼見識,淨受虐了!
卻也沒那麼傻——這女人尤其年老身體不好的女人,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那就等於後半輩子的安穩!
對於兒子,她早已給首付買了房,也跟著交房貸,甚至幫忙給兒子看孩子做飯,這還不夠嗎?
。心甘不很但,吵再沒,樣一娜李像就,正很來向意主媽個這己自道知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