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拜金女被年代大佬寵上天》第112章 富一代對原配都狠(2)

作者:楠楠的修仙夢·4個月前

意外中標後,那三位自然不甘,卻無可奈何!

甚至在某些合作中,他們還需為飛信提供資源(當然他們也有利可圖)。至於謝謹言選擇他們,是因他們的確是最優合作方。

馬雲霆接著道:“那兩家都小瞧了張學友。若非我們中標,張學友會利用合同漏洞直接成為董事長,佔最大股份!

他們低估了計算機天才,總以為對方只懂技術,不通人情世故和商業運作!”

李娜這才明白,這三位原是飛信競標時最大的對手。

不過如今已成合作夥伴,儘管合作期限未知。

謝謹言卻道:“張學友並未如雲霆所言那般厲害,但他偽裝得當。此次其心機操作,是因背後有高人指點,加之侯亮春輕敵!

侯亮春得知真相後氣急敗壞——因他無論如何都不會是獲利最多的那一方!

但侯亮春確有能力:他既無頂尖技術,又未投入大量資源,竟妄想獨佔大頭!若非意外,他差點成功!

此人不愧是從底層摸爬滾打的富一代,確實厲害。”

“等等,是侯亮春啊!原來真是他。我聽過他傳聞,但初見真人一時未認出!他另有化名陳春林吧?”李娜恍然道。

“對,陳春林是他的化名,類似作者的筆名。”謝謹言點頭,“娜娜,你知道什麼嗎?”

“不算內幕,圈內皆知他的醜聞罷了!”

富一代苛待原配並不罕見,侯亮春只是其中一例。

例如:利用完原配後帶小三回家,逼得原配跳樓;或將原配逼瘋;抑或誣陷原配不忠……種種劣跡。

起初李娜覺得憤慨,但轉念一想:男人既已四處養情人,原配即便另尋伴侶也無可厚非。

他的原配那是陪他從零打拼的伴侶,可非家族聯姻,他對原配是完全利他的,而他卻不用付出。

真正的家族聯姻,男方反而不敢如此放肆,所以呀,女人若真要結婚的話,得擦亮雙眼。不要想著利他,要想著利己。不然就太虧太虧了,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身體上,名譽上。

歸根結底,受害者多是陪男人白手起家的女性,或誤判對方為潛力股者。

侯亮春表面高風亮節、實則紅顏知己成群。

他的原配本是當年炙手可熱的女大學生,那可是第1代女大學生啊,含金量非常的高的,可偏偏就為了所謂的愛情昏了頭。陪他住地下室、忍飢挨餓,歷盡艱辛!

明明若不和他在一起的話,那第1代女大學生,混的最差最差也是個女幹部,就算熬資歷的話,這不是廳局級也是處級了。

就算不能大富大貴,也一輩子衣食無憂,若再嫁一個同樣是體制內的,非常容易。

可偏偏就戀愛腦了,並且那個年代能上得起大學的女大學生,家庭條件有差的嗎?

可最終陪著丈夫,這丈夫也確實是功成名就了,成為了億萬富翁,可成為億萬富翁的第1件事就是誣陷他的原配出軌然後用種種辦法逼迫原配自殺。

李娜不解:若真出軌,離婚即可(女方或能分得財產),何至於死?所謂“出軌”真相更無人知曉!

婚姻破裂時,即便女方淨身出戶仍不夠——為保男方名譽,她必須死,且死後還要被潑髒水!李娜在自己的書中寫盡了人性,寫盡了因果,然而現實社會是人性黑暗的比比皆是。反而,哪有那麼多因果啊?哪有那麼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惡人會被惡鬼纏身,會被拖入無限流副本。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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