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說完,但意思很清楚——如果借條在孫大海身上,案發後可能被兇手拿走了。
趙建軍和老王對視一眼。這個資訊很關鍵。如果兇手拿走了借條,那可能不只是為了搶劫保險櫃裡的錢財,還可能為了銷燬債務證據。
“張老闆,我們需要檢視你的飯店賬目。”趙建軍說,“特別是最近半年的收支情況,以及你和孫大海、王麗的資金往來記錄。”
張強面露難色:“趙隊長,這……飯店賬目有點亂,我自己都理不清。”
“再亂也要看。”趙建軍的語氣不容置疑,“如果你配合,我們就在這裡看。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就封賬查賬,你選。”
張強權衡了幾秒,頹然點頭:“我配合。賬本在樓下辦公室,我去拿。”
他下樓時,老王低聲對趙建軍說:“趙隊,這個張強嫌疑不小。欠債被逼,有作案動機。而且飯店晚上九點關門,十點半回家,中間有一個半小時的空檔。從飯店到供銷社,騎腳踏車二十分鐘,時間足夠。”
“但他沒有倉庫鑰匙,也不知道保險櫃密碼。”趙建軍說,“而且如果是他作案,為什麼要拿走借條?借條上是他自己的名字,拿走反而暴露自己。”
“也許他沒想到警方會查債務關係?”
“不太可能。”趙建軍搖頭,“命案發生,警方肯定會查受害人的社會關係和經濟往來。這點常識,張強這種生意人應該懂。”
正說著,張強抱著幾本賬本回來了。賬本很舊,邊角都磨破了,裡面用圓珠筆和鋼筆混雜記錄著,字跡潦草。
趙建軍和老王開始翻看。賬目確實很亂,收入支出混雜,有些條目只寫金額沒寫事由。但在往來賬中,他們找到了幾筆記錄:
1988年10月15日:借入孫大海3000元,月息2分。
1988年11月-1989年3月:每月付息60元,共300元。
1989年4月12日:還款1500元,餘額1500元。
1988年12月10日:借入王麗500元,月紅利30元。
1989年1月-3月:每月付紅利30元,共90元。
此外,還有一筆欠農貿市場劉胖子800元的記錄,時間是今年二月。
“張老闆,你這飯店每月利潤多少?”趙建軍問。
“好的時候三西百,差的時候一兩百。”張強苦笑,“除去房租、工資、成本,剩不了多少。所以一首還不上債。”
“你欠孫大海一千五,欠王麗五百,欠劉胖子八百,加起來兩千八。這還不算利息。”老王計算著,“以你的收入,確實壓力很大。”
張強低頭不語,手指在桌面上無意識地划著圈。
“孫大海和王麗同時催你還錢,你有什麼打算?”趙建軍問。
“我能有什麼打算?”張強嘆了口氣,“只能想辦法湊。上週五還給孫大海的一千五,是我把老婆的嫁妝首飾賣了湊的。剩下的……我真的沒辦法了。”
“所以你其實有還款的能力,只是需要時間?”
“可以這麼說。”張強點頭,“但孫大海不給時間,王麗也不給。”
趙建軍合上賬本,思考片刻。張強的債務情況確實堪憂,但他是否有膽量殺人,還是個疑問。而且作案需要周密的策劃——獲取安眠藥、誘騙孫大海、進入倉庫、開啟保險櫃、偽造現場……這不像一個被債務逼急的生意人能策劃出來的。
“張老闆,最近有沒有人找你麻煩?或者,你有沒有注意到什麼可疑的人出現在飯店附近?”趙建軍換了個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