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我擺爛後,全網觀眾急了》第86章 法庭對質(2)

作者:鄭巧寧·5個月前

“這個律師胡說八道!”

“她六歲就開始賺錢了!”

“但是錢都被爸媽拿走了!”

糖糖坐在被告席上,手在發抖,但她沒說話,只是看著那個律師,看著他胡說八道。

糖糖媽媽在旁邊配合著哭,聲音時大時小,像在練聲樂:“我命苦啊!養了個白眼狼啊!”糖糖爸爸低著頭,不說話,但嘴角微微翹著。

法官看向糖糖,老花鏡後面的眼睛很平靜,說:“被告人糖糖,你有什麼要說的?”

糖糖站起來,張了張嘴,沒說出話,手抖得更厲害了,眼淚在眼眶裡打轉,但她咬著嘴唇,沒讓它們掉下來。

她不是怕,而是委屈。十年四十部戲收益八百萬,她卻一分沒拿到,現在還要被告不孝。她想起六歲那年,零下十度,穿著單衣站在片場,媽媽在旁邊數錢。

她想起七歲那年,從馬背上摔下來,胳膊脫臼,媽媽問導演“能賠錢嗎”。

她想起去年,憂鬱症最嚴重的時候,她打電話說“媽,我不想活了”,媽媽說“那你先把銀行卡密碼告訴我”。

那些記憶像潮水一樣湧上來,把她淹沒了。

旁聽席上,趙小凡急得握緊拳頭,指甲掐進掌心。徐佳咬著嘴唇,咬得發白。阿強攥著椅子扶手,指節咯咯響。

林晚晚站起來,椅子腿颳了一聲。“法官大人,我申請作為證人發言。”

法官看了看她,目光在眼鏡後面閃了一下,說:“你是?”

“我是林晚晚,是糖糖的朋友,也是她現在的老闆。”

法官點頭:“准許。”

林晚晚走到證人席,舉起右手宣誓,然後她從檔案袋裡拿出一疊紙,第一張是一張表格,邊角有老麥手寫的批註。

“法官大人,這是糖糖從六歲到十六歲,十年間的行程表,是劇組的工作記錄。上面有每一天的拍攝時間、地點、片酬。每一天,都有人簽字確認。”

她把表格呈給法官,繼續說:“六歲,那時零下十度,穿單衣每天拍攝十二個小時,片酬兩千,全部由她媽媽代領。代領單上有她媽媽的簽名,筆跡和合同上的簽名一致。”

第二張紙,是一份銀行流水賬單。

“這是糖糖十年間的銀行流水。所有片酬,全部打入她媽媽的賬戶。糖糖本人,一分錢都沒拿到。她的賬戶餘額,在十八歲之前,從未超過一千元。”

第三張紙,是一份醫院記錄。

“這是糖糖的醫院記錄。去年,她被診斷為重度憂鬱症。醫生建議立即治療,長期服藥。但她的賬戶餘額零,連買藥的錢都沒有。她媽媽在同一個月,從糖糖的片酬裡提取了二十萬元,其中十五萬元用於境外賭博。”

旁聽席開始騷動,有人站起來,被法警按回去。

林晚晚拿出第四張紙,聲音沒有起伏,但每個字都像書釘。

“這是糖糖媽媽的銀行流水。過去十年,她媽媽從糖糖的片酬裡,提取了八百萬元。其中三百萬元,用於賭博。兩百萬元,用於購物。一百萬元,用於旅遊。剩下的兩百萬不知所蹤。我們查了所有可能的賬戶,沒有找到。可能已經輸光了,可能藏在了什麼地方,但糖糖一分都沒見到。”

她抬起頭,看著法官。法官的目光從那疊證據上移開,落在她臉上。

“法官大人,這就是原告說的‘不孝’。糖糖六歲開始賺錢養家,十年賺了八百萬,全被父母拿走。她生病了,連買藥的錢都沒有。現在,她父母還要她贍養,還要她還賭債。賭債不受法律保護,贍養費的前提是父母確實需要贍養。他們才五十多歲,有勞動能力,沒有喪失收入來源。他們不缺錢,他們缺的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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