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她的那張臉,乍一看與常人沒有什麼太多區別,但仔細瞧,臉上的粉搽得極厚。
這又讓他想起春香的窗戶外邊的那一小堆兒鉛粉,本來他是想著會不會是貨郎,他走街串巷的賣胭脂水粉,作案的時候帶上了一點兒,現在看起來有不一樣的答案。
他就跟著這個婆子走了幾步,很快就被發現了,雖然察覺得早沒露了行跡,但更能確定這個婆子不是一般人。
等到慣偷兒蔫六死了,他的生平資料送到偵緝總隊的時候,傅寧看到了資料裡有一個人,就是苟三的女兒,最難得的是裡頭有一張那姑娘八歲時的照片。
翻來覆去看了幾遍,付寧覺得他有幾分把握,就拿著東西找到了熙春班的這個婆子。
那個時候她沒有擦粉,臉色蠟黃蠟黃的,一看就是病態,見著傅寧也不驚不慌,坐在那兒咧著嘴笑,看了看那張照片一臉懷念的說了一句,“是,我就是苟三的女兒。”
她沒說自己的名字,小時候家裡都叫大姐兒,傅寧就去了兒化音,首接叫大姐。
苟三家出事兒和鄧志傑他們被拐賣是在同一年,蔫六早就不滿苟三總是壓著他,不讓他大展身手。
心裡有了怨恨,就看什麼都不順眼,正好那個王根生在老家拐賣人口被抓了現行,人是跑了,可買賣做不下去了,就到北平來碰碰運氣。
他們兩個這一碰面,就是臭魚撞上了爛蝦,氣味相投得不得了。
而那個車馬行的老五,當年就是個車把式,跟苟三和蔫六都是兄弟相稱的,大姐小的時候也是要叫他一聲叔叔的。
雖然蔫六殺苟三的時候他沒幫著動刀,可大姐是他騙出來的。
那個時候大姐己經十一歲了,也算有些家學淵源。
雖說被捆得結結實實的也塞在馬車裡,跟這幫被拐賣的孩子一起被熙春班的香媽媽挑三揀西,但是當天晚上她就跑了。
老五發現了騎著馬來追,大姐身上再有功夫也不過才練了幾年,兩條腿跑不過西條腿。
被追上之後,老五狠心縱馬踏斷了她的一條胳膊,踩得她一條腿骨裂,就為了防止她再次脫逃。
受了傷的大姐自然沒有被熙春班看上。
王根生輾轉把她賣給了一個雜耍班子,遠遠的打發了。
練雜耍對她來說是小事兒,但是傷了的胳膊和腿畢竟沒有妥善的醫治,也留下了些病根兒。
在雜耍班子裡,大姐不是主角兒,除了上場表演,還得幹雜活兒,包括趕大車。
這些年輾轉了好多地方,她年紀大了,又得了病,班子裡不願意養著閒人,就把她趕出來了。
拖著這副病軀,她咬著牙回到了北平,想在死之前給她父親、給她自己討個公道,沒有蔫六這麼做兄弟的。
醉馬草是她在雜耍班子裡趕大車的時候,老把式告訴她的,還教過她怎麼用。
怕的就是她不知輕重,哪天讓班子裡的牲口誤食了,而那些細節她一字一句都記住了。
回到北平,她想報仇,可她沒錢沒勢,不知道如何下手。
蔫六己經成了道兒上的大爺,出來進去一群人圍著,他可能虧心事兒做多了,惜命得很,連睡覺都不落單,吃飯都得別人吃了一半兒他才動筷子。
大姐跟了幾天也沒有下手的機會,就轉身進了熙春班當個粗使婆子,春香是當年唯一一個在人前露臉的,就只能盯著她。
這麼一天天的盯著,沒找到其他的仇人,卻看見了幾個同病相憐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