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風雲,從省政府開局》第6章 順應潛規則(2)

作者:譚紅夫·4個月前

譚文前世,到了中央主流媒體後,主要就是做形象專題宣傳工作。就是企業出錢,買下一定的版面,把企業的發展等內容寫成一篇長篇的專題報道刊發出來,宣傳企業的形象。

俗稱“軟廣告”。

這個形象宣傳,在這個年代,還不流行。各個報社都還沒有想到這一招生財之道。

而一些企業老總和老闆們,卻很喜歡以這種方式宣傳公司和自己。

那自己就從這裡入手,馬上去找企業,跟他們談。

首先就選定江南五一文化用品公司。

這是文化系統的公司,是江南省最大的文化用品公司,現在正在改製為股份公司,準備上市。

然後,成了江南省有名的上市公司之一。

在這個時候,給他們做形象專題宣傳,最符合他們的心思。

特別是,下週的月末版出來後,自己的那一篇雜感,馬上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江南五一文化用品公司作為文化系統的企業,訂了《江南文化報》,公司的老總肯定會看到那一篇文章。自己就在五一文化用品公司老總面前,成了一個大名人。

那自己就在下週報紙出來後,跟他聯絡,五一文化用品公司的老總會很高興的跟他見面。

只要和五一文化用品公司老總一見面了,自己趁熱打鐵的把形象專題宣傳快速搞定。

憑著他前世的豐富經驗,爭取在下一期的新聞版上,刊發出來。

還必須以“本報記者譚文”的名義發出來,然後,寄給省政府辦公廳。

那萬一李仁盛臨時又否認了他是報社的,省政府辦公廳的領導看到五一文化用品公司的形象專題的“本報記者譚文”後,就會追問李仁盛了。

可目前自己還沒有記者證,只有報社發的工作證上的職務一欄裡標明瞭“記者、編輯”,便於出去證明身份。可在報紙上,還不能標明“本報記者”。那必須要新聞出版署簽發的“記者證”,才能正式以“本報記者”的身份發稿。

在汪霞來了後,李仁盛給她辦理記者證時,順便給他辦理了記者證。

不是讓他出去採訪,是便於他出去搞經營活動,便於到火車站給報社的客人買火車票。

那自己只要把五一文化用品公司的形象廣告拿下來了,表示人家一定要以“本報記者”的身份發稿,加上自己表示和李仁盛一起承包月末版的發行經營權,就能讓李仁盛馬上去新聞出版局,給他辦理記者證。

李仁盛還會高興的在月末版上給他署上“編輯”的職務。

現在,李仁盛還沒有在報紙上給他署名“編輯”職務。譚文明白,是姜老師的話讓李仁盛很不舒服,就不給他在報紙上署名“編輯”職務。

想了一大圈,譚文又冷靜了下來。

考慮到,這離省政府辦公廳的電話,只有十多天,自己能不能在下一個星期的報紙上,搞出一個形象專題出來。

要是不能搞出來,又不能馬上給李仁盛送禮,那自己得另外想辦法。

這時,外面傳來了一陣鏗鏘有力的腳步聲。

譚文一聽,就知道是李仁盛來了。

每天晚上,他都會在十點來鍾到辦公室來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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