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驚呆了。”湯米流暢地說道,“因為大家都看到了雪球顱後的紅晶石晶片,知道它是有主人的。我飛快地衝過去想要救它,但那一擊是致命的,雪球已經抽搐著嚥了氣。”
“你知道不知道,金為什麼這樣做?”公訴人問道。
“我當即就質問金,為什麼不能把這頭三眼獩還給它的主人?也許對方心情好,也會獎賞給他一些食物。但金搖了搖頭,他說自己不相信那些有錢人,絕不會放棄到了眼前的肉。”
“當時在現場,你還看見了什麼人嗎?”公訴人問道,“比如一個叫莉莉的小女孩?”
“根本就沒有這麼一個人。”湯米迅速地搖頭,“我們是看著金長大的,孤兒巷裡的每一個孩子,我們都很熟悉,從來沒有一個叫莉莉的女孩,她完全出自於金的杜撰。”
“你在說謊!”金叫了起來。
“反對。”公訴人皺起了眉頭,“被告不得打斷證人的發言!”
本應立即回應的唐閒,這會兒卻像是進入了走神狀態,視若無睹,一聲不吭。
於是金得以繼續指責湯米:“你們明明都認得莉莉,多次嚇唬她追逐她,還用彈弓射她,害得莉莉滿身是傷!”
“我們沒有。”湯米一臉無辜:“我說的都是事實,是你說要感謝之前我們的照顧,請我們一起分食那頭三眼獩。”
“我承認,當時我跟我的朋友們太久沒有嘗過肉味,所以沒有經得住吃肉的誘惑,犯下了大錯。但我已經認識到了錯誤,所以今天我站在這裡,懷著卑微而誠摯的心情,如實陳述見聞,希望能夠還大家一個真相。”
如果沒有法羅女士的反水與金的對質,或許觀眾們還會對金再增加幾分惡感。但是現在,他們中的大多數,已經先入為主地相信了莉莉的存在,對湯米的話直接先戴上了有色濾鏡。
而且不得不承認,相比於高大的十四歲少年湯米,瘦小的八歲男童金更容易令人生出保護欲,證言也更加可信一些。
輪到利亞姆詢問的時候,他走上前來,繞著湯米走了兩圈兒,眼神幾不可察地亮了一下。
“法官閣下。”他說道,“我請求在檢方逐一詢問過四名汙點證人之後,讓他們重新出庭,由我集體詢問。”
“所請照準。”唐閒說道。
她現在對這個利亞姆越來越感興趣了,很想看看他還能有什麼新的發現。
公訴人對利亞姆的觀感恰恰與她相反。他懷疑對方有陰謀但沒有證據,只能按照流程將剩下的流浪少年請上法庭,宣誓後進行詢問。
三名汙點證人跟湯米的說辭高度一致,沒有任何出入,也沒有什麼新的亮點。
在這之後,按照利亞姆的要求,湯米等四人一起站在了法庭之上。
為了取信於人,他們與金一樣,仍然穿著自己的舊衣服。
破舊,髒汙,勉強還算完整。
利亞姆的目光掃過每個人的衣服,尤其是袖口與前襟,唇角溢位了一絲笑意。
“各位證人,你們能否解釋一下,這些血跡是哪裡來的?”
血跡?湯米等人紛紛檢視衣物,果然發現身上有不少處鐵鏽色的印痕。
它們大小不等,有的呈現塊狀,有的則是線狀或水滴狀,分散在本就沾滿了汙漬的髒亂衣服之上,根本就不起眼。
這幾日,無論是警方還是檢方,都為了儘快結束這個案子而忙得焦頭爛額,沒有任何人關注過幾個流浪兒的衣服。
公訴人跟安東大律師的眉頭都皺了起來,因為他們已經猜到了,利亞姆會從什麼角度進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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